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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2015-09-08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 2015-05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承诺六个
月内不再筹划同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定于 2015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15:30-17: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
牌。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9 日起连续停牌。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
披露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载于 2015 年 7 月
6 日、7 月 13 日、7 月 20 日、7 月 27 日、8 月 3 日、8 月 10 日、8 月 17 日、8
月 24 日、8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并承诺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
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定于 2015 年 9 月 8 日(星期二)15:30-17:00 召
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本次
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安排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精伦电子关
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9 日起停牌(详见刊
载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伦电子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公司
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刊载于 2015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伦
电子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因公司拟收购境内境外资产,尽职调查和资产审计工作量较大,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披露《精伦电子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2015 年 8
月 8 日继续停牌(详见刊载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伦电子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继续停牌一个
月,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9 日继续停牌(详见刊载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精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第三次延
期复牌公告》)。

    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
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境内境外资产。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公司
协调中介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了审计、评估和
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对资产收购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反复沟通。

    公司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与潜在的
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多方磋商和论证。
    在此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原因

     1、公司拟收购境外资产,因目前市场波动,估值和对价发生重大变化,按
原计划推进难度较大。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在境内外寻找优质标
的。

     2、公司股票停牌后,由于资本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与中介机构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反复论证与沟通,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公司实
际等各方面因素,认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和较大风
险。

    综上,鉴于目前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尚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并承诺自
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股票复牌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于 2015 年 9 月 8 日通
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涉及公司本次终止筹划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关提问进行回答,并按规定披露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司将在
本次说明会后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