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6-02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张学阳先生的通知,张 学阳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 查字 2016004 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 张学阳: 因你在减持“精伦电子”股份达到 5%时,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并继续超 比例减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 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