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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6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7-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拟设立一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北省仙桃市沙嘴乡刘口工业园 7-6 号
    4、拟定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仪器仪表、电机和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的研发、
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含税控设备、居民身份证读卡机具、彩票机具、IC
卡读写设备、智能监控产品、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电子交易终端设备和软件、商
用密码产品-有效期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5、分公司负责人:顾新宏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17-006 号《精
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武汉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1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
以我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房产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 200704740 号;土地证号:武新国
用 2007 第 082 号)作抵押,此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经此授信后,公司年度授信
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