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12-1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候选人提供的学历证明、工作简历业绩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本人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的资格要求,公司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
们同意顾新宏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
独立董事签字:
郑春美 郭月梅 方力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