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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04-15  

                        I     mazars              中宙众钚会计两亊务所(特殊*過合伙)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宙众S大I
                                                                Mazars Cortifiod PuDllc Accountants LLP
                                                                Zhongshon Zhonghuan Building
                                                                No 169 Oonghu Rond Wuchang Di5lnc!
                                                                                                          电话Tel: 027-86791215
                                                                                                          传flFax: 027-85424329
       中审众环           ea满码: 430077                       Wuhan. 430077




                    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 0100283号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結伦电子”)2020年12
    j-j 3|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
    M表和介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精伦电子股份
    ■fi限公| d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相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真
    丈、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精伦电子筲理层的贵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I:作的基
    础t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iI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
    足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
    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怠阽提供J'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
    、lk收入金额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精伦电子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
    况,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木审核报告仅供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年报披满之N的使)十;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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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I自的。
     中审众环,                             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羅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13日

I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众环审字(2021 )0100366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

             项目              本年度(万元) 上年度(万元)             备注
营业收入                             19,660.08         30,255.3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678.19            848.28

其中:
材料销售收入                            453.12                      非产品销售收入
加工修理收入                            131.19                      非产品销售收入
房屋托管收入                             43.04        —            非产品销售收入
租赁收入                                 31.88                      非产品销售收入
其他综合收入                             18.96                      非产品销售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78.19            848.28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8,981.19         29,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