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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
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19 年末合伙人数量 130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0 余人。
    (7)2019 年经审计总收入 147,197.3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898.69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29,501.20 万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6,032.08 万元,精伦电子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
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杰先生,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莹女士,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 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
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
刘定超先生,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起开
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 年起为精伦电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0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定超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莹最近 3 年未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杰、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小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定超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报酬 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25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同比保持不变。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
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已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历年来在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历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