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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01-26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1 月 24 日、1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业绩亏损风险。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00 万元到-1400 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600 万元到-1600 万元。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3、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静动市盈率为-56.7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行业静动市盈率为 45.53;滚动市盈率为-317.2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32.49;市净率为 7.72,高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
3.64;换手率是 27.84%,大幅高于前期。公司股本较小,总股本为 4.92 亿,敬请投资者注
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1 月 24 日、1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 60,000,000 股,占总
股本 12.19%)和公司管理层函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
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
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
司股票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业绩亏损风险。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00 万元到-1400 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600 万元到-1600 万元。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 2022-002 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全文。
    2、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静动市盈率为-56.7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行业静动市盈率为 45.53;滚动市盈率为-317.2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行业滚动市盈率为 32.49;市净率为 7.72,高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
3.64;换手率是 27.84%,大幅高于前期。公司股本较小,总股本为 4.92 亿,敬请投资者注
意二级市场炒作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
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