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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1-08-26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1-020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十次董
事会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新农棉浆公司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浆”) 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6,600 万元人民币,占新农棉浆注册资本的 55%。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 截止目前欠新农棉浆货款
25,200 万元无法偿还,新农棉浆拟向法院起诉新疆海龙偿还欠款。鉴于欠款金
额巨大,为了确保今后判决的执行,切实维护新农棉浆的合法权益,新农棉浆向
法院提出诉讼前先将新疆海龙等值的资产进行保全,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为新农
棉浆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农棉浆此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符合新农棉浆生产经营及今后发展的要求,同意为其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