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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2011-12-08  

						证券代码:600359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1-032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全额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表决
       交易完成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本次交易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名称: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170,000,000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885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额度),无逾期对
       外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 年 12 月 8 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 7
人,董事会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还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六团
    法定代表人:孙玉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79.50 万元
    注册地:阿拉尔新开岭镇
    主营业务:农业、林业、动物饲养、废旧聚乙烯回收加工、房屋租赁、食品加工。
    与本企业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款第五
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六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持有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阿
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 27.91%股权。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
    法定代表人:吴宪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6232.98 万元
    注册地:阿瓦提县喀拉库勒
    主营业务:粮食作物、棉花、蔬菜、农作物、粮食批发零售、农业机械修理、动
物饲养、淡水鱼类养殖。
    与本企业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款第五
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持有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阿拉
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 20.93%股权。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五团
    法定代表人:马金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6889 万元
    注册地:温宿县水河镇
    主营业务:棉花、水稻、小麦、酒花、瓜果种植;牲畜饲养;农副产品加工。
    与本企业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款第五
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五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持有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阿克
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 15%股权。

    三、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
    住     所:温宿县沙河镇
    法定代表人:谷文
    注册资本: 1.2 亿元
    经营范围:鲜牛乳收购及销售;牛乳制品加工、销售;种畜经营;纯净水生产及
销售。
    新农乳业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10200 万元人民币,占
新农乳业注册资本的 85%;农一师五团出资 1800 万元,占新农乳业注册资本的 15%。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新农 乳业 总 资产 196,761,719.30 元,负 债总额
179,908,669.65 元,净资产 16,853,049.65 元,资产负债率 91.43%。
    2、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
    住    所:阿拉尔新开岭镇
    法定代表人:卢世林
    注册资本:2150 万元
    经营范围:甘草产品研发、甘草种植、加工、收购、销售进出口经营。
    新农甘草注册资本为 2,15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1,100 万元人民币,占新
农甘草注册资本的 51.16%;农一师三团出资 450 万元,占新农甘草注册资本的 20.93%;
农一师十六团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7.91%。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新农甘草总资产 101,788,025.33 元,负债总额 53,780,589.83
元,净资产 47,107,435.50 元,资产负债率 53.72%。
    2、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子公司经
营发展的要求,同意为其提供全额担保。
    3、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48850 万元(包含本次担
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22%,无逾期担保事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农乳业、新农甘草此次借款为补充流动资金,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
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1、控股子公司借款是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提供全额担保,风险是可控的。
    2、同意此议案提交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3、审查了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文件资料的充分性,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董事会资料准确、充分。
    审计委员会意见:
    1、被担保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是生产经营所需,同意为其提供
全额担保。
    2、本公司应密切监控借款资金运行,降低因全额担保给本公司带来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