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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事宜进展公告2012-04-18  

						证券代码:600359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2-014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资抵债事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龙”)、阿拉尔新农棉

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浆”)均为我公司与山东海龙股

份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公司。其中:我公司持有新农棉浆 55%的股权,

持有新疆海龙 45%的股权。

    新疆海龙欠新农棉浆货款 2.53 亿元,经多次协商、催款,新疆

海龙仍未偿还所欠货款。2011 年 8 月 24 日,新农棉浆向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分院”)

提起诉讼。

    经新疆兵团分院调解【(2011)新兵民二初字第 00001 号】要求

新疆海龙用其 2×15MW 电厂及电厂占用土地清偿债务(电厂资产包括

现有全部资产及电厂运营所需附属设施、设备)。具体详情请见 2012

年 2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鉴于新疆兵团分院作出的(2011)新兵民二初字第 00001 号民事

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新农棉浆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向新疆兵团分

院申请执行。近日,新农棉浆收到新疆兵团分院执行裁定书【(2011)
新兵执字第 00004-1 号】,裁定如下:

    (2011)新兵民二初字第 00001 号民事调解书指定农一师中级

人民法院执行。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