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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4-27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2-019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 点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5 月 17 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十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股东大会定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 点召开,会议召开地点是公司二十楼会议室,会议以

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4、审议《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 2012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5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参会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 10:00-19:3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

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

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刘斌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19 楼

   6、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意见栏内划“√”)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1     审议《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4     审议《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审议《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8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