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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3-07-04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3-032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   资助金额:26000 万元人民币

      一、提供资助概述

      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向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农阳光”)提供财务资助 1.3 亿元,现根据新农阳光实际情况,

拟对其增加财务资助 2.6 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

整。同时严格监督新农阳光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期收回。

      由于此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注册于新疆阿拉尔纬二路东 755 号,法定代表

人冯全志,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棉花及相关副产品、棉短绒、

棉浆粕、粘胶短丝、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的采购、销售;干鲜果品的收购、销售;

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公司持有新农阳光 100%的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新农阳光总资产 134,237,638.70 元,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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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总额 145,733,457.28 元,净资产-11,495,818.58 元,净利润-12,495,818.58 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新农阳光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新农阳光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新

农阳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风险可控。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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