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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7-04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3-033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7 月 23 日 10:30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7 月 17 日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4

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0:30

    (二)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20 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转移及以资抵债的议案》;

    (二)《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经 2013 年 7 月 4 日公司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

司于 2013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 2013 年 7 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1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参会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 年 7 月 22 日 9:30 至 20:00 时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18 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

股东持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

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

函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张春疆              刘莹

    (三)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四)传     真:0997—2125238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19 楼

    (六)邮政编码:843000

    附件: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5 日



                                     2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13 年 7 月 23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转移及以资抵债的议案》

2    《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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