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0-11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3-051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20 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9842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1.0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9188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3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1630654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80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远晨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常俊刚、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

       朱晓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丁小辉、李汉华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张春疆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议案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是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比例      数     比例
序号                                   (股)             (股)                              通过
                                                (%)                (%)   (股)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
 1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63801600    99.89    175800      0.11    6800     0.00    是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2     发行方式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3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5     定价基准日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6     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163768600   99.87    175800      0.11    39800    0.02    是

2.7     限售期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
2.8     认购方式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2.9     上市地点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2.10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
2.11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
2.12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有效期限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
 3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4      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5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6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163800600   99.89    175800    0.11   7800   0.00   是
        报告的议案》

           议案 1—6 项以特别决议进行表决的议案(含子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

       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付立新先生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1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