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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1-08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4 年 1 月 17 日
                                 目        录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 3

3、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4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5

5、关于 201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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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及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2012 年,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费

用为 85 万元人民币。2013 年经与该所协商,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100 万元人民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现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7 日




                                     2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二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 2014 年度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8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主要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

在 8 亿元的额度内,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有

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7 日




                                   3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三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

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我公司受同

一母公司控制,为我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塔河创丰”)以借款方式向塔河种业

提供财务资助 88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限内塔河创丰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

    塔河种业可将本次财务资助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财务资助可加强塔

河种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对提高塔河种业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较

好的促进作用。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7 日




                                      4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四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 2014

年拟使用存量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资金

短缺的需求。根据 2014 年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

不超过 127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计划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                                              资助期限
                                        (%)         (万元)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85           23500           一年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51.16             5000           一年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            55           46000           一年

    阿克苏新农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              7000           一年

     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100             46000           一年

                合    计                                127500

     公司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

用费率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同时严格监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

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按期收回。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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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五




  关于 201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2014 年在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              持股比例     计划担保金额         备    注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8.86%        15000 万元       按持股比例担保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85%          8500 万元        按持股比例担保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51.16%        6000 万元        按持股比例担保

   阿克苏新农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         5000 万元           全额担保

    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100%         15000 万元          全额担保

               合    计                             49500 万元

    各子公司依据资金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并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以上计划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上述公司

将对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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