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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9-2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4 年 10 月 9 日
                                 目        录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 2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延期一年的议案 ... 3




                                       1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一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

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有效期届

满。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有效进行,拟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延长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9 日




                                      2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材料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延期一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决议中确定的授权期限为一年,即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授权期限届满。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延长授权期限为 1 年,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止。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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