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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4-09-30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4—042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交易

价格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9 月 26 日及 9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形进行核实,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阿

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

师国资委,相关情况如下:

    1、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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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或影响投资者

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以外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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