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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4-045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

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季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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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事会在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4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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