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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5-06-16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 04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6 月 29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59         新农开发          2015/6/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41.9%股份
的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5 年 6 月 15 日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王永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经向董事会提交辞呈,按照《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及建
议,现提名兰新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5 年 6 月 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 年 6 月 29 日 11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新农大厦 20 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8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9.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9.01    兰新华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8 已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五届十三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议案 9 已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15 日
   召开的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议案 5、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9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9.01     兰新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