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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2015-07-17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5-055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浆”)为我公司控股子公
    司,现持股比例为 100%(其中原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农棉浆的 45%股份
    已由我公司收购,正办理有关变更手续)。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鑫龙化纤”)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阿拉尔新农阳光商
    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商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现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新农棉浆、鑫龙化纤、阳光商贸三家公司吸收合并
    为一家公司,存续公司名称暂定为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二、吸收合并的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议案》,各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吸收合并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各方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表人   (万元)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例%

            新疆阿拉尔                         棉浆粕生产、加工、销售;农
新农棉浆    玉阿新公路      罗兵     12000     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      新农开发        100
            44 公里处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新疆阿拉尔
鑫龙化纤                   戴文彦   37098.65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新农开发        100
            市滨河大道
                                               棉花及相关副产品、棉短绒、
            新疆阿拉尔                         棉浆粕、粘胶短丝、针纺织品、
阳光商贸    纬二路东 755   冯全志     100      服装鞋帽的采购、销售;干鲜      新农开发        100
                号                             果品的收购、销售;农副产品
                                                     的收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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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各公司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度(经审计)
公司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新农棉浆      202,592,018.30   564,828,889.40     -362,236,871.10      51,957,500.45    -58,110,963.57

 阳光商贸      497,794,949.68   530,957,258.08      -33,162,308.4       198,386,552.41   -23,312,683.75

   科目                            2015 年 3 月 30 日及 2015 年度一季度(非经审计)

公司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名称

 新农棉浆      199,870,236.84   580,564,838.71     -380,694,601.87       9,777,588.63    -18,457,730.77

 阳光商贸      476,613,766.63   521,484,317.71     -44,870,551.08       57,581,734.29    -11,708,242.68

 鑫龙化纤      511,336,531.64   140,353,088.65     370,983,442.99                          -1,040.01

              注:鑫龙化纤为 2015 年 2 月新设立公司。
              四、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以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
       任公司的名义存续经营。
              (二)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
       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合并方;所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款项、应依法
       缴纳的税款及其它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合并方承继。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四)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
       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
       行。
              (六)合并各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
              (七)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一)三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
       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思路,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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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农棉浆、鑫龙化纤和阳光商贸吸收合并后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内
部产业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对外合作的落实。
    六、备查文件
    (一)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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