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08-25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5—060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七次
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半年报》》;
公司 2015 年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15 年 8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 2015 年 8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王永强先生辞职,自动失去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资
格。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增补董事兰新华先
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完成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朱晓玲女士、杨有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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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兰新华先生。主任委员为朱晓玲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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