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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2016-11-29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6-054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28 号文核准,新疆塔里木

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公司聘请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非公开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目前公司仍处于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

    鉴于大通证券内部人员调整,相关人员变动,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和

监管,保荐人信息沟通顺畅及监管信息的连贯性,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持

续督导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同时,公司拟定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五矿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

机构的议案》,此事项尚需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五矿证券承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并与

五矿证券签署《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之持

续督导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

    此事项尚需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