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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4-17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有陆:男,汉族,1964 年 11 月生,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资格、注册税

务师资格,2008 年至今任北京市天兆雨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张敏:女,汉族,1959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

师。2001 年至今任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

     欧阳金琼:男,汉族,197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2017 年 11 月

至今任塔里木大学教授。

     朱晓玲:女,汉族,196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朱晓玲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

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7 年 5 月 18 日辞职报告生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17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17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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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杨有陆        10          10              0             0             -

   张敏         10          10              0             0             -

 欧阳金琼       5            5              0             0

  朱晓玲        5            5              0             0             -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了解

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

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

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在正

式会议中全部投了同意票。在公司 2017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

真听取了高管层对今年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

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

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三)公司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保证了我们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

规定的时间发出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

允”的原则,公平合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

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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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

神,我们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17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

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与证

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经核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400 万元,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39%,其中: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总额 5000 万元,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总额 4400 万元,新疆阿

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总额 11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守了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对担保的规定,未违反证监发

[2003]56 号文、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我们重

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严格按照薪酬制度和考核结果

支付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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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及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

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 2017 年度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可上述方案,并积极督促公司在

具备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做好利润分配相关工作。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通知,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

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严格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

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制度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

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目前,公司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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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存在有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委员会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规范运作,认真履行

职责,为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7 年,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

和监督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

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欧阳金琼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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