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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8-085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九次

 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反

 担保合同”)。根据《银行贷款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

 和反担保合同约定,统众公司为公司 2 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连带信用担

 保,公司应向统众公司提供 2 亿元反担保。按照目前公司给统众公司提供的剩余

 1 亿元反担保额度算,本次公司需再向统众公司提供 1 亿元反担保,并授权公司

 经营层在反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反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

 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自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统众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

 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统众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经

 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萍萍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