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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农开发: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0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农化纤”)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资产给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富丽达”),交易总价11.7亿元,已收回交易价款
     4.01亿元。截止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的最后付款日2018年12月30日尚有7.69
     亿元未收到,出现逾期。

      公司已经启动仲裁程序,采用法律手段追偿欠款本息。

      若上述交易价款无法全额及时收回,则公司资产将相应发生重大损失,
     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
     续信息披露。


     一、交易实施情况概述

    2017 年 1 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
发”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 8 万吨粘胶纤维、10 万吨
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通过两次挂牌,
并经 2017 年 4 月新农开发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以 11.7 亿元价格转让给阿
拉尔富丽达。新农化纤与对手方阿拉尔富丽达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与相关补
充协议,考虑资产状况,根据交割延迟实际,约定最迟付款日为 201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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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日。

    2019 年 1 月 10 日,新农开发公告了《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以
下简称“实施情况报告书”)。截至实施情况报告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
标的资产,除其中的车牌号为新 N66300 的尼桑皮卡车与车牌号为新 N66555 的别
克商务车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不能办理权属变更而无法进行移交外,标的资产中
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移交手续已经完成,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其
他车辆等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前述两辆车辆无法办理权属变更,
后续需双方共同商定处理措施。但对手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日付款。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日,新农化纤已收到阿拉尔富丽达四次支付的共
4.01 亿元交易价款,尚有 7.69 亿元交易价款尚未收到,已经逾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交割期间,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富丽达”)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承诺就阿拉尔富丽达基于《产
权交易合同》约定所形成的阿拉尔富丽达应向新农化纤支付的所有相关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阿拉尔富丽达所欠付新农化纤的主债务及该主债务余额部分的相关
利息/滞纳金、违约金以及新农化纤收回主债务所发生/产生的相关费用等)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为专业生产线,资产整合过程较为复杂,新农
化纤基于标的资产交割的实际情况,且在有利于保护主合同已经确认权益的基础
上,与阿拉尔富丽达签署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约定了相关资产交割流程,同时
明确了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计息,2018 年 12 月 30 日为最后收款日。该补充合同
在实际交割延迟的情况下,更好地保护了公司利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中的部分资产过户手续办理耗时较长,阿拉
尔富丽达亦未继续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收购价款。同时,按照新农化
纤与阿拉尔富丽达商定一致的补充合同约定内容,新农开发资产交割义务也均已
全部履行完毕。现付款前置条件已经全面具备,但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之日,阿
拉尔富丽达尚有 7.69 亿元交易价款未支付。虽交易对方阿拉尔富丽达与担保方
新疆富丽达经营正常,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余款金额大,新农化纤收回该款
项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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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若上述交易价款无法全额收回,则公司资产将相应发生重大损失,对
公司利润产生巨大负面影响,显著降低公司净资产,抬高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
进而影响公司的运行安全,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二)补充合同由新农化纤与阿拉尔富丽达签署,存在程序及信息披露瑕疵
与相应风险。后续公司将积极落实《产权交易合同》内容并按照双方沟通情况和
新农化纤与阿拉尔富丽达补充合同协商一致的内容,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维护
公司利益。
    (三)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已根据
《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和新农化纤与阿拉尔富丽达补充合同协商一致的内容,
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申请已经受理,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新农
化纤启动仲裁程序,采用法律手段追偿欠款,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及
避免损失,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仍将积极与阿拉尔富丽达及其
他相关方沟通,力争尽快收回欠款。下一步,新农开发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将采
取必要且可行的法律防范措施,切实把控防范风险的主动权。
    (四)本次资产出售的欠款催收以及仲裁等都在进行中,因欠款金额本金
7.69 亿元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大,更占到公司 2018 年 9 月末净资产的 122.06%,
其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安全负面影响巨大,特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权,避免损失,防范风险。下一步,公司将
遵照规范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将针对这一过程中发现的信息披露瑕疵与不足,进一步规范运作,
强化内控,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子公司信息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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