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9-015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范围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
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委托理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
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