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 月 28 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2.关于 2021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 3 3.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4 4.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5 5.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6.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7 7.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8.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 13 9.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16 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 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019 年,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人民币。经与该所协商,2020 年年度审计费用确定为 115 万元人民币,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人民币, 聘期一年。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 2021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15 亿元贷款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业务。公司提请董事会 授权经营层,在 15 亿元的额度内,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 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 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 2021 年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 根据 2020 年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 61,793.5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拟 2021 年计 2020 年累 持股比 新增(减) 划资助总 资助期 2020 年实 资助对象 计资助余 例(%) 金额(万 金额(万 限 际资助 额(万元) 元) 元) 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97.44 20,408.75 5,000 25,408.75 一年 726.75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3,937.73 2,000 5,937.73 一年 839.73 新农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27,447.08 3,000 30,447.08 一年 1,038.84 合 计 51,793.56 10,000 61,793.56 2,605.32 公司将按照公司取得贷款的平均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随基准 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同时严格监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和资金按期收回。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2021 年在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计划担保金额 被担保人 持股比例 (万元) 备 注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8.96% 10,000 全额担保 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97.44% 20,000 全额担保 新疆托峰冰川牧业有限公司 64.52% 8,000 按股权比例额担保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全额担保 新农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全额担保 合 计 55,000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五家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具有决对的影响力,鉴于其 他股东对五家子公司影响力偏弱,经股东之间协商,确定由本公司全额担保。 各子公司依据资金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并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以上计划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上述公司 将对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近三年来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平均发生金额及对 2021 年的市场价格的判断,预计公司 2021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按产品或劳务 2021 年预计 易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总金额 2020 年总金额 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750.00 681.96 接受劳务 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33 蒸汽 阿拉尔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50.00 527.66 农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9.00 8.74 向关联 农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255.25 方采购 货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玉尔 电费 50.00 35.21 衮供电所 饲料 新疆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7.00 13.05 饲料 阿克苏天康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6,300.00 3,139.55 合 计 7,786.00 4,671.7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及其 向关联 皮棉 17,650.00 14,608.55 下属子公司 方销售 棉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180.00 171.03 货物 合 计 17,830.00 14,779.58 总 计 25,616.00 19,451.34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反担 保合同”)。根据《银行贷款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和反担 保合同约定,统众公司为公司 1.5 亿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连带信用担保,公 司应向统众公司提供 1.5 亿元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反担保额度范围内办 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反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望河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方立 注册资本:拾伍亿贰仟陆佰贰拾玖万贰仟肆佰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12 月 3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五金交电、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统众公司资产总额 645,480 万元、负债总额 185,308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56,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5,156 万元、净资产 460,171 万元、营业收入 12,033 万元、净利润-8,08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7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与统众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0.3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因统众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以控股子公 司股权质押为统众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借款方)与统众公司(担保方)签署的反担保的合同即《股权质押反 担保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提供贷款担保总额度及反担保期限内,担 保方为借款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借款方为担保方信用担保提供 有效的股权质押反担保。担保及反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 亿元。 3、公司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即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公司所持有 的委托保证人(或公司持有的第三方公司股权)的全部股权质押给被担保人,直 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或承兑汇票等金额全部交存到贷款方时止, 担保责任方能消灭。如委托保证人不能就《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银行借款或承 兑汇票等金额按时足额交存到贷款方,则公司持有的委托保证人公司股权(或公 司持有的第三方公司股权)全部归被担保人所有。 4、双方签署反担保合同须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并报国资委批准后生效;有效 期为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 26,275 万元人民币(不包 8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括此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17%。其中对外担保总额 为 16,87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9.28%;公司对子 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9,4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88%。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此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统众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为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 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师电力”)签订《相互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互保合 同”)。根据互保合同,一师电力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对 方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一师电力及下属控股子公 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一师电力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 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 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事项自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 406 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拾贰亿陆仟零陆拾叁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02 月 12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02 月 1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 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 1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电力公司资产总额 490,962 万元、负债总额 436,220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93,21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4,672 万元、净资产 54,742 万元、营业收入 159,579 万元、净利润-9,01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一师电力的关联关系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51% 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40.32% 72.24% 27.7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因公司与一师电力受同一母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控 制,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一师电力提供担保是为 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一师电力签署了互相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即《相互担保合同》,其主要 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相互提供贷款担保总额度及互保期限内, 双方应当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双方互保的形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 2、互保额度为(人民币)3 亿元。 3、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保证前,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借款方应协助担保方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资料,担保方无合理理由 1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及其附随义务。担保方有确实证据和合理 理由认为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 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拒绝提供担保。 4、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 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5、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 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6、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7、双方签署互保合同须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并报国资委批准后生效;有效期 为一年。 四、此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一师电力建立互保关系,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 实际资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一师电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 力和经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1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互保 合同”)。根据互保合同,城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 对方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城投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城投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 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 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事项自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路南 1331 号望河大厦 15 层、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忠其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7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7 月 20 日至 2062 年 07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 资、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仓储物流;土地开发与整理;城市基础设施运营 维护;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公交客运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酒店 1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管理服务;房屋、土地租赁服务;文化旅游投资经营;建材生产加工、批发、零 售;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城投公司资产总额 600,647 万元、负债总额 394,572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93,32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1,774 万元、净资产 206,075 万元、营业收入 53,544 万元、净利润 92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城投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51.55%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 有限责任公司 展(集团)有限公司 40.3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与城投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控制,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城投提 供担保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城投签署了互相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即《相互担保合同》,其主要内容 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相互提供贷款担保总额度及互保期限内, 双方应当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双方互保的形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 1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互保额度为(人民币)2 亿元。 3、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保证前,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借款方应协助担保方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资料,担保方无合理理由 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及其附随义务。担保方有确实证据和合理 理由认为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 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拒绝提供担保。 4、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 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5、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 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6、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7、双方签署互保合同须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并报国资委批准后生效;有效期 为一年。 四、此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城投建立互保关系,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 资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城投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 经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1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由于公司一位监事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现提名 王建峰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期满。(简历附后) 此议案提请各位监事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8 日 简历: 王建峰,男,1979 年 08 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河南省,本科。曾任新疆青 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科员,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 作部部长、机关党总支书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 部部长、机关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 记。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