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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0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7 月 9 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1.关于追加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2.关于追加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3

3.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追加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4

4.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

5.关于新农开发“五年以上”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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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 2021

       年下半年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资金短缺的

       需求。根据 2021 年下半年资金整体需求,本次拟追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

       助最高额度不超过 5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已    本次拟追     2021 年计划
                                        持股比                                             资助    2020 年实
               资助对象                           披露金额     加金额(万   资助总金额
                                        例(%)                                            期限         际资助
                                                  (万元)       元)        (万元)
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97.44      5,000        45,000         50,000      当期         726.75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00           0           2,000       会计         839.73
新农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3,000           0           3,000       年度     1,038.84
               合     计                           10,000       45,000         55,000               2,605.32

            公司将按照公司取得贷款的平均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随基准

       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同时严格监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和资金按期收回。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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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追加 2021 年度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2021 年在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内公司计划追加为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已披露计划
                                         持股比   担保金额      本次计划追     2021 年计划
               被担保人                    例     (万元)        加担保         担保金额           备   注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8.96%    10,000            0            10,000            全额担保
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97.44%    20,000         45,000          65,000            全额担保

新疆托峰冰川牧业有限公司                 64.52%     8,000            0            8,000        按股权比例额担保

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0            10,000            全额担保

新农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0            10,000            全额担保
               合     计                           55,000         45,000         100,000

               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计划五家公司担保金额为

          55,000 万元。本次拟追加为新农乳业担保 45,000 万元,追加后 2021 年五家公司计

          划担保金额为 100,000 万元。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五家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具有

          绝对的影响力,鉴于其他股东对五家子公司影响力偏弱,经股东之间协商,确定

          由本公司为塔河种业、新农乳业、新农甘草及新农发公司全额担保,为冰川牧业

          按股权比例额担保。

               各子公司依据资金需求向银行提出申请,并与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

               以上计划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上述公司

          将对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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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追加互相提供担保暨交易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互保

合同”)。根据互保合同,城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

对方的银行融资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为城投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本次城投

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追加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 亿元,本年度提供的担

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5 亿元;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时,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

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

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事项自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路南 1331 号望河大厦 15 层、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忠其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07 月 20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7 月 20 日至 2062 年 07 月 19 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

资、咨询服务;工程咨询服务;仓储物流;土地开发与整理;城市基础设施运营

维护;绿化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公交客运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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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房屋、土地租赁服务;文化旅游投资经营;建材生产加工、批发、零

售;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城投公司资产总额 600,577 万元、负债总额 395,

02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93,32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4,595 万元、净资产 205,

549 万元、营业收入 52,828 万元、净利润 838 万元。以上为经审计后数据。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城投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51.55%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                      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
   有限责任公司                                展(集团)有限公司


           40.32%


  新疆塔里木农业 综合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城投签署了互相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即《相互担保合同》,其主要内容

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相互提供贷款担保总额度及互保期限内,

双方应当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双方互保的形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

     2、追加互保额度为(人民币)3 亿元。

     3、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其提供保证前,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借款方应协助担保方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真实资料,担保方无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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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及其附随义务。担保方有确实证据和合理

理由认为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

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拒绝提供担保。

     4、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

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5、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

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6、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7、双方签署互保合同须经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并报国资委批准后生效;有效期

为一年。

     四、此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城投建立互保关系,是双方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实际

资金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城投公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

经营规模,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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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市场价格的研判,现拟追加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                                                                    调整后 2021
关联交                                               原预计 2021       本次新增管
         劳务等进                关联人                                              年度总预计        调整原因
易类别                                                   年发生额      理交易金额
         一步划分                                                                      金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
             电                                          750.00           375.00        1,125.00
                      有限责任公司
            蒸汽      阿拉尔盛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50.00           325.00         975.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农业
向关联      农资                                           9.00            5.00           14.00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
方采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
货物        电费                                          50.00           30.00           80.00
                      有限责任公司玉尔衮供电所
            饲料      新疆天康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7.00           15.00           42.00
            饲料      阿克苏天康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6,300.00       6,500.00        12,800.00
                           合   计                    7,786.00          7,250.00      15,036.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
           皮棉                                      17,650.00          8,000.00        25,650.00
向关联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
方销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农业
           棉种                                          180.00           100.00         280.00
货物                  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合 计                      17,830.00          8,100.00      25,930.00
                          总     计                  25,616.00          15,350.00     40,966.00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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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新农开发“五年以上”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有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状况,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共计 6 笔,金额为

46,684,339.59 元。此应收账款予以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坏账损失认

定。现核销款项明细如下:

      一、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核销共计 3 笔,金额:1,145,279.43 元;其中陈光法:547,839.53

元、皮山县种子管理站:100,656 元、玉素普江:496,783.9 元。

      二、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收账款核销共计 1 笔,计永刚:3,052,977.25 元。

      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核销共计 2 笔,金额:42,486,082.91 元;其中新疆海龙化纤有限

公司:39,486,082.91 元、新疆中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 元。

      此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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