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2—02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五次监
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议案:
一、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计提 2021 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关于计提 2021 年资产减值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 计, 2021 年度 公司 净利润为
1
45,386,944.42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911,517.95 元,2021
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7,351,933.27 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2021 年新农开发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2022 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有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认真进行了自查和论证,据
此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
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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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正)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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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
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
截至4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81,512,8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4,453,846股(含)。最终发行数量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
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
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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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
新农乳业四团田园特色小镇万头奶源基地
1 44,928.53 35,927.12
建设项目
新农开发兵地融合发展沙雅产业园 5000 头
2 23,000.00 23,000.00
生态有机牧场
3 新农乳业有机奶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774.68 7,774.68
4 补充流动资金 15,298.20 15,298.20
合计 91,001.41 82,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
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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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七、审议《相关主体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
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审议《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
项账户集中管理,因此,公司拟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
储、专款专用。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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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2024 年股
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上述(十二)至(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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