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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3-3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广西五

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恪尽职守,

依法依规,认真审慎审议董事会事项,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赵振先生、秦伟先生、咸海
波先生、孙泽华先生;四位独立董事专业领域分别涉及法律、审计、
会计、市场经济、营销等专业。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完成了换届选举,组成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邵旭东先生、廖东声先生、莫伟华先生、刘成
伟先生;新一届董事会四位独立董事专业领域分别在公路桥隧、结构
工程、法律、审计、会计、交通工程、行政管理、证券金融管理、人
工智能与大数据等专业有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人员等存在利益关联,履职期间公司也未出现妨碍独立董
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1年度履职概况
                               1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克服新
冠病毒疫情影响,结合网络通讯便捷的优势,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并对审议议案进行调查研究,审时度势,提出切实有
效的专业意见,且对会议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表决意见得以充分表
达。2021年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会议、8次董事会会议,公
司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单位: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的次数
邵旭东                     4         4           2         0               2
廖东声                     4         4           2         0               2
莫伟华                     4         4           2         0               1
刘成伟                     4         4           2         0               1
赵 振(离任)              4         4           3         0               2
秦 伟(离任)              4         4           3         0               1
咸海波(离任)             4         4           3         0               1
孙泽华(离任)             4         3           3         1               0
    (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简称“专委会”)的运作情况
    1.董事会运作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8名(含
4名独立董事)、内部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
    (2)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完成了换届选举,组成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届董事会仍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8名(含4名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
    (3)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
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独立董事的专项制度等的法
定程序召集、召开会议和表决事项。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民主,2021
年度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会决策事项共50
                                      2
个,涉及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修订、换届选举、规划目标、经营目标、
利润分红、预算计划、会计估计变更、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聘请审
计中介、股权转让、发行债券、处置债权等事项。公司董事认真履行
职责,就议案发表意见、进行表决,所有议案都为全票赞成通过,无
反对和弃权情况。其中,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
保、投资(金桥市场三期)项目、处置债权等事项正在执行中,其他
议案事项均执行完成。
    2、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1)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下设5个专委会,分别是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
会,各专委会设立工作小组,分别对应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党群工作
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作为牵头部门,建立有工作小组办
公室。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姓名                                 姓名
                  专委会任职情况                      专委会任职情况
  (第九届)                           (第十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赵振                                邵旭东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
     秦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廖东声
                                                    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咸海波                               莫伟华
                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孙泽华                               刘成伟
                  审计委员会委员                    核委员会委员

    (2)独立董事出席各专委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委会委员,我们认真谨慎,坚持履行职
责。公司2021年度无重大投资项目,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任新一
届高管人员、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担保等事项进行
                                   3
重点关注,对每一事项深入调研,提出有效可行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把控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和支
持。
    2021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各任职专委会的会议,出席情况如
下: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预算管理委
 姓名     (共召开4次 (共召开3    (共召开7    委员会(共召   员会(共召开
             会议)     次会议)     次会议)   开1次会议)      1次会议)
 邵旭东       -          -            -             -             -
 廖东声       -          -            2             -             -
 莫伟华       -          1            2             -             -
 刘成伟       -          1            -             -             -
  赵振        -          2            -             1             -
  秦伟        3          -            -             1             -
 咸海波       -          -            5             -             1
 孙泽华       -          2            5             -             -
    (三)报告期内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独立董事能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走
访、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重点关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
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积极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关于公司
的相关报道和舆论焦点,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以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收到投资者电话、书面及其他方式
投诉。
    在工作中,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
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地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
                                  4
的情况。
   (四)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审核期间,我们根
据实际工作进度编排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通过审核财务报表、
沟通审计意见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30日上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查,并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与公
司独立董事、审计师、总会计师、财务部和审计工作管理部门经理等
进行了解和沟通,交换意见。公司审计委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参会人员就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审阅意见,独立董事也从自身所处行业,发
表了专业性的建议。通过网络通讯,独立董事分别与公司总经理、公
司审计师召开见面会,分别听取了总经理对年度经营工作的总结汇报、
年审会计师对年度报告的审计意见并沟通相关问题。
   2、在年审工作中,由两名独立董事任委员的审计委员会通过审
计委员会会议、通过与公司财务部、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审计工作管
理部门及会计师的联系沟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0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重点议题,督促公司按时较好完成2020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了公司相关工
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五)学习培训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培训

                             5
要求与纪律,认真完成后续教育培训,更新相关知识,及时掌握相关
法规政策,提高专业水平,更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任独立董事,按要求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均取得合格证书。报告期
内,完成培训人数的合格率达到10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1.2020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于2021
年3月在年度报告审议会议时,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
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是真实有效、客观公正的。保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认其中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其他定期报告
    对公司2021年其他定期报告(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
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
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定期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定期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我
们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5,632,068股为基数,以

                              6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以上共
计分配169,970,442.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528,718,839.62元结转
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
和调查,并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核查,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有:
①公司继续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根据该协议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服务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
融服务。预计2021年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公司在财务公
司日均贷款余额,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35亿元。②广西岑罗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代管协议,由广西岑
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2021年预计代管
岑水路收入及增值税约2,275.67万元。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下属公司向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公司)采购商
品,预计2021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38万元。④按照公司与广西柳桂

                              7
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2021年公司预计将从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办公楼租金收入6.68万元。
⑤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办公场所,预计将从国通公司
取得办公楼租金收入18.80万元;国通公司与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
责任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广告业务经营,2021
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141.24万元。⑥公司委托广西交投科技
有限公司对公司管辖高速公路进行路面检测及桥梁维护,2021年预计
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09.10万元。⑦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部停车位,2021年预计取得租赁收入6.5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2021
年预计发生费用约20万元。⑧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租用金桥公司商铺,并由金桥公司提供配送服务,2021年预计租金及
配送收入77万元。⑨金桥公司向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采购
商品,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约20万元;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
限公司租用金桥公司商铺,并由金桥公司及物业公司提供配送及物业
服务,2021年预计租金及配送收入13.56万元。⑩公司及子公司委托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员工培训,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广西新跨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员工
培训,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向广西
春霞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会议费、住宿费等费用,2021年预计发
生关联交易金额6万元。公司委托南宁海蓝数据有限公司进行档案
整理及建立管理系统服务,预计发生服务费用31.05万元。广西岑
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捷通
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移动支付系统,支付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
限公司系统运维服务费及移动支付手续费,2021年预计发生费用约



                             8
39.02万元。公司委托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发 OA 系统,
支付 OA 系统技术开发服务费,2021年预计发生费用约54万元。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将涉及以上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示了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并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①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
议》结算服务:财务公司向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不
收取任何费用;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
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的
存款利率;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五洲交通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
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
率,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交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发
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财务公司就提供
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银监会就该类型
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
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财务公司向交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
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②商品采购、培训、会议、住宿等定
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③办公楼出租、租赁广告牌、档案整理、OA 系统开发、
系统运维服务及移动支付服务招、标代理、租赁仓库商铺及配送物品
等业务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遵循双方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④高速公路路面检测及桥梁检测费用参
照行业标准,具有公允市场价格。⑤高速公路代管收入参照目前广西
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
    (2)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决策程序

                              9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中,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
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的意见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累计金额3748.59元,比年度预
计金额增加583.97万元,主要是:①支付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运维服务及移动支付服务费比预计费用增加所致,自治区收费公
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以下简称“联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
出具《2022年度广西 ETC 运营服务费预算编制说明审核报告》审定的
预算总额为2021年广西 ETC 运营服务费分摊总额,以联网中心公布的
2021年1-9月高速公路通行费清分收入比例进行分摊,因此公司运营
管理的坛百路、岑罗路按通行费清分收入比例进行分摊支付运维服务
费用;②子公司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广西五洲房地产
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半岛阳光”房产项目未售空置房物业费
所致。
    2021年五洲交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增加金额未达到监
管机构需披露标准,亦未形成《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
项。公司独立董事认定此事项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2.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公司为该贷款提
供担保。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次金桥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形成关联交易。

                             10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规定,信贷服
务收费为: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
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同期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同期财务公司向广
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任何同信用级别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
款所确定的利率。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次关联交易中,
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关于2020年度(岑罗路)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经营管理的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岑罗路”)采用
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单车折旧系数将从6.04元/辆调整为6.30元/辆
(折算标准小客车)。2020年实施岑罗路单车折旧系数调整后,减少
净利润为2,187,547.90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均为根据行业和国家政策执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关于会计政策(新租赁准则)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

                              11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总体不会对
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度股大会审议通过,未损害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
    (2)关于固定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净残值率和折旧年限暨会计
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使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预计残值率、折旧年限与其实际残值
和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21
年1月1日起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残值率和折旧年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事项属于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
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换届选举相关程序事项
    1.对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合法换届选举程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

                             12
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反对意见,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此次公司换届选举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意见
    根据股东单位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聘任张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总经理张毅先生的提名
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韩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
会计师,聘任黄英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根据公司董
事长周异助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黄英强
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可以胜任所
担任的工作,且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和聘任程序合法,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根据管理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聘请2021年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认为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秉承严格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其工作效
率、审计质量和服务态度,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费
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为25万元,合计费用为90万元(含
完成该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差旅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与上年度一致。
    公司聘请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相应的程序,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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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聘请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
    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自主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可
持续性经营,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
元,授信业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按照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的规定执行。
    公司为金桥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也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临时)审议通过,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公司挂牌转让地产板块三家子公司股权,股权由广西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于 2020年7月6日、2020年12月9日摘
牌,转让完成后形成了应收地产集团股权转让款、应收地产承接的债
务款、过渡期欠付的利息、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债务款利息共计
16.60亿元、2020-2021年债务款利息0.74亿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地产集团还款5.71亿元,债务款
利息0.22亿元。剩余债务款10.89亿元及债务款利息0.52亿元将按《股
权转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归还。
    上述资金占用为转让三家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形成,属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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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占用。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集团100%控股股东,
以下简称“铁投集团”)为地产集团该笔款项提供担保。若地产集团
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价款,铁投集团将对未偿还部分予
以及时足额偿还。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
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2021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披露临时公告共43次,严格按
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较好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
投资者享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1.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存在2 个一
般缺陷:(1)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未明确询价详细流程,相关工作人
员如自身业务水平不够或按各自理解来开展工作,会导致管理不够规
范和统一。部分子公司在2020年的询价工作开展中还存在流程不够规
范、评审不够严谨或未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等问题。修订后的制度将
完成相关评审程序后印发执行,相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相关
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此外,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未设置审
批金额标准的下限,对于一些金额较小的变更,个别子公司未按要求
进行审批和报备。(2)部分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已制订的“三重一
大”决策清单执行的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1)2021年4月,公司修订印
发《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2021年5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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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的通
知》。2021年业务部门通过开展培训,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的招标
管理负责人、招标专员等进行学习讨论,加大对相关法规、制度的宣
贯,以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履职水平,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与此同时通
过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2)为避免
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决策程序完善,坛百公司通过加强制度
宣贯,要求各部门熟悉掌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在提交领导
班子会议决策事项的同时,列明是否还需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情况,要
求相关事务管理部门做好会议台账清单,定期梳理并及时督办。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1)2021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存在1 个一
般缺陷:子公司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桥物业公
司”)缺少个别业务规范和相应制度,物业服务收费手续需进一步完
善。金桥物业公司经过一年多的独立运营和市场化经营核算,治理能
力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不断推进内控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2021
年根据实际情况梳理了12项制度并不断推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标
准化体系的建设,但检查发现物业服务收费只有业务流程,没有相关
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物业服务收费和管理缺少相应的控制规范。此外,
金桥物业公司向部分商户和业主收取设施运营管理费未在合同中约
定,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契约文件,完善收费手续。
    (2)2021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2022年度改进方向
    2021年度公司广大干部职工担当实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较
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经营任务。公司明确“十四五”发展战略,聚焦人
民对美好出行的需求,全方位提升公路运营管理水平;深挖潜能,培

                             16
育路衍经济发展新动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园区经营,积极推进物
流园区升级改造,行业影响日益提升;公司持续提升管控水平,完善
各决策主体决策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
运行机制,加强各项制度的立改费释,共修订制度38项,推动制度体
系科学完备、有效落实;公司修订绩效管理办法,推进本部和下属企
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
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优化下属子公司绩效考核成果分配机制,强化业
绩与薪酬挂钩;公司选取了两家下属子公司推进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
内部审计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年完成6项经济责任审计及2项专项审计,
查找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公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底
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
进。根据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1年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1年公司不存在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2年五洲交通将继续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大力度修订完善各方面管理制度,建立起
更加科学完备、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强化法律、审计、
监事、财务、安全等职能管控,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大力推行全
面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2021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董事会;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未向董事会提议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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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除上述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认可意见书之外,我们审
阅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定期报
告的确认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出独立判断。在换届期间,能顺利交接,在履职期间谨遵法度、忠
实勤勉、恪尽职守,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在增强
董事会运作规范性和决议执行有效性、激励约束高管层、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和透明度等方面积极履职,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邵旭东
                                   廖东声
                                   莫伟华
                                   刘成伟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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