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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意见2022-06-2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协议
收购广西吉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吉泰公司”)所持有的广西全兴高速公路发
展有限公司(简称“全兴公司”)34%股权和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
投集团”)所持有的广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岑梧公司”)16.8%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为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壮大公路板块实力,做大公路产业,提高
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水平,公司拟协议收购吉泰公司所持有的全兴公司 34%股权和
交投集团所持有的岑梧公司 16.8%股权。交投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泰公司
为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全兴公司 34%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51,850.00 万元,岑梧公司 16.8%股权对应
的评估值为 2,385.60 万元,公司此次收购股权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54,235.60 万
元。此次收购路产股权未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二、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壮大公路板块实力,提升公路资产质量,做大公路产业,
此次协议收购全兴公司和岑梧公司的股权,有利于提升五洲交通公路主业,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此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邵旭东

                                                         廖东声

                                                         莫伟华

                                                         刘成伟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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