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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交通:五洲交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讨论稿)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依

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在工作中独

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

董事、监事会、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有效沟通,及时、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发

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邵旭东先生、廖东声先生、
莫伟华先生、刘成伟先生;第十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在公路桥
隧、结构工程、法律、审计、会计、交通工程、行政管理、证券金融
管理、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水平。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有独立董事亦没有在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在与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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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年度履职概况
    (一)日常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能积极充分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我们
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和邮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重点关
注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报告期
内,未收到投资者电话、书面及其他方式投诉。公司及时、有效的提
供材料、保证开展工作的条件和环境,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积极地支持
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独
立董事履行了出席义务,充分表达了真实意愿,未对会议议案提出反
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邵旭东                   8        2                6          0              2
廖东声                   8        2                6          0              5
莫伟华                   8        2                6          0              5
刘成伟                   8        2                6          0              5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简称“专委会”)任职及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5个专委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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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各专委会
设立工作小组,分别对应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作为牵头部门,建立有工作小组办公室。各独立
董事在专委会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邵旭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廖东声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

           莫伟华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刘成伟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各专委会委员期间,认真谨慎,坚持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更换董事、聘任
高管、聘请审计机构、融资担保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每一事项深
入调研,提出有效可行的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把控经营风险、
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2022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各专委会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姓名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
  邵旭东            -            -               1/1                        -
  廖东声            -           6/6                  -                     1/1
  莫伟华           2/2          6/6                  -                      -
  刘成伟           2/2           -               1/1                        -

    (四)学习培训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培训
要求与纪律,认真完成后续教育培训,更新相关知识,及时掌握相关
法规政策,提高专业水平,更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完成后续培训人数的覆盖率与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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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其他定期报告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其他定期报告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内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其他定期报告是真实有
效、客观公正的。保证公司2022年内所披露的定期报告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认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
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关于协议收购广西全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和
广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6.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
联交易事项,并提交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与关
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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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关联利益方股东已回
避表决。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对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坛百公司)经营管
理的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简称坛百路)采用车流量法计提
折旧,将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共计
三年),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坛百路固定资产折
旧。单车折旧系数将从 19.23 元/辆调整为 16.17 元/辆(折算标准
小客车)。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符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
理办法》(财工字〔1997〕59 号)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规定,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坛百路执行调
整后的单车折旧系数合理可行。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因工作变动原因,韩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职务。根据股东的推荐及公司总经理张毅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玉莉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
选人并聘任玉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按照《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增补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审阅玉莉女士的履历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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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被提名人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可以胜任所担任的
工作,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
《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聘任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和聘任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
    我们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增补玉莉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同意聘任玉莉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所”)工作效率、审计质量和服务态度,决定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项目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费用为25万元,合计费用
为90万元(含完成该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差旅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与上年度一致。
    公司聘请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了相应的程序,选聘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聘请
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 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向南宁市区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5 亿元提供担保的事项
    (1)公司为子公司金桥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5 亿元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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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基于提高子公司自主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可持续性经营,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事
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公司挂牌转让地产板块三家子公司股权,股权由广西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摘牌,转让完成后形成了应收地产集

团股权转让款、应收地产承接的债务款、过渡期欠付的利息、未支付

的股权转让款和债务款利息等款项。2022 年公司收到地产集团还款

117,162.45 万元,至此五洲交通与地产集团就五洲地产公司的股权

收购及债务承接事宜已全部完结,款项已全部收回。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末,公司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聘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
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意见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2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只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个,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023年五洲交通将继续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大力度修订完善各方
面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起更加科学完备、与公司发展需求相匹配的
制度体系。强化法律、审计、监事、财务、安全等职能管控,深入开
展管理提升活动,大力推行全面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依
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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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
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2022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4次,披露临时公告共45次,严格按
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较好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
投资者享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投资者权益得到保证。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
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的
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
配合。在履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
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持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勤勉尽责,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邵旭东
                                              廖东声
                                              莫伟华
                                              刘成伟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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