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贤成: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01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6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00;
(二)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 30 号小办公楼 4 楼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
(四)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三名,合计代表股
份共 419,022,048 股,均具有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6 %。
(二)我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票 弃权比 是否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数 例(%) 通过
(%) (%)
《增补陈定先生担任公 419,022,048 100 0 0 0 0 是
1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
《增补张小峰先生担任公司 419,022,048 100 0 0 0 0 是
2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 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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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的召开由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树律意见字
(2014)第 10 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见证书》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会议召集人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会议参加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就此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树律意见字(2014)第 10 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见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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