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贤成:董事会对2014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4-08-02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14 年半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
全体股东就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2 号带强
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了上述《审计报告》后,对会计师的强调事项表示充分的
尊重与重视,并特就有关强调事项所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所强调事项
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所强调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贤成
矿业及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 2013 年进行了破产重整,经西宁市
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21 日裁定贤成矿业破产重整执行完毕,贤成矿业拟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现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硫酸、磷铵生产线已于 2014 年 3 月恢复生产,并已启动合成氨在建项目建设。
贤成矿业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会计师发表上述强调事项的原因如下:
1、公司《重整计划》中最重要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30 日实施完毕,标志着公司《重整计划》基本执行完毕并具备了开展
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公司同时也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
作。由于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仍处于审计、评估及法律等中介机构进行尽职
调查、与相关方讨论重组方案的阶段,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公司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于 2013 年 12 月结束破产重整程序,仍处于重
整计划执行阶段及项目建设期、生产恢复阶段,其持续经营能力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采取的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底结束重整程序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采取了以下措施
以保障公司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和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完善公司的内部法人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