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贤成: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4-08-09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我公司拟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我公司所持有
        的部分子公司股权
     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转让己分别获得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并通过青海省国有资产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青海省国资委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我公司拟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我公司所持

有的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 70%股权、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青
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 90. 8%股权、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股权、深圳樊迪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5%股权的部分子公司股权。

     (二)于 201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我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己审议通过授权公

司董事会适时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4-076 号公告),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己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所持有

的上述子公司股权依法采取适当措施、方式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4-092 号公

告),并获得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批准开展相关的转让工作。
     二、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采用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我公司所持有
的上述公司股权,故交易对方情况目前暂时未能获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贤矿业”)
                                         1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 36 号,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 70%股权)、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30%股
权),经营范围矿产能源开发(不含开采);能源利用投资;矿产机械及配件批发、零售。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 63060067
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事项的意见为: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颐贤矿业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我们
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其列报的公允性;颐贤矿业生产经营活动
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亏损 3,115.99
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颐贤矿业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颐贤矿业的资产总额为 671,837.64 元,负债总额
为 11, 045, 754. 73 元,净资产-10, 373, 917. 09 元,净利润为 696, 721. 07 元,无营业收
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成本法对颐贤矿业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6 号《资产评估
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颐贤矿业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7, 261, 741. 96
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 5000 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颐贤矿业 70%
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二)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贝妮斯”)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9 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 2 号锦湖大厦 9038
房,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 90%股权)、梁新(持有 10%股权),经营
范围为服装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2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3 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
意见的事项为: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深圳贝妮斯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我
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其列报的公允性;深圳贝妮斯生产经营
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亏损 7, 388.65
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贝妮斯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深圳贝妮斯的资产总额为 66, 239. 42 元,负债总
额为 49, 185, 750. 21 元,净资产为-49, 119, 510. 79 元,净利润为-2, 004, 388. 54 元,无
营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成本法对圳贝妮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4 号《资产评估
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深圳贝妮斯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44, 207, 559.
71 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 5000 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深圳贝妮斯
9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三)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唇鹿毛纺”)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团结桥 53 号,注册资本 10,871.20
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 90.8%股权)、深圳市贤成纺织有限公司(持有 9.20%股权),
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毛纺织品、针纺织品。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 63060066
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白唇鹿毛纺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
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其列报的公允性;白唇鹿毛纺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亏
                                            3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损 16,076.19 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白唇鹿毛纺公司未在财务报表
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白唇鹿毛纺的资产总额为 613, 358. 24 元,负债总
额为 52, 663, 222. 01 元,净资产为-52, 049, 863. 77 元,净利润为 613, 358. 24 元,无营
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成本法对白唇鹿毛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5 号《资产评
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白唇鹿毛纺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47, 261, 276.
30 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 5000 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白唇鹿毛纺
90.8%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四)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长盛”)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 221 号 323 房,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 90%股权)、雷霁(持有 10%股权),经营范围
为自有资金投资及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4 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
意见的事项为:
     “广州长盛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亏损 4,868.76 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广州长盛未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州长盛的资产总额为 1, 433, 671. 07 元,负债总
额为 121, 225. 54 元,净资产为 1, 312, 445. 53 元,净利润为 1, 433, 047. 84 元,无营业
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成本法对广州长盛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2 号《资产评估
                                           4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广州长盛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1, 181, 200. 98
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 106.40 万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广州长盛
9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五)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樊迪”)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6 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 2 号锦湖大厦 9020
房,注册资本 13549 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 95%股权)、刘家维(持有 5%股权),经
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及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5 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
意见的事项为:
       “深圳樊迪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累计亏损 13,405.64 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樊迪未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深圳樊迪的资产总额为 2, 480, 049. 85 元,负债总
额为 296, 535. 06 元,净资产为 2, 183, 514. 79 元,净利润为 2, 479, 051. 70 元,无营业
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采用成本法对深圳樊迪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 083 号《资产评估
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深圳樊迪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2, 074, 339. 05
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 186.70 万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深圳 95%
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四、其他安排
       我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我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
租赁等事项,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影响我公司独立性和导致我公司高层
人员变动等情况。
                                            5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 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五、转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转让目的
     我公司上述五家控股子公司均己停业多年,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予以处置,且不
符合我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要求,故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我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形式予以
剥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不存在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其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情况。
如我公司持有的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成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