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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贤成矿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5-04-2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因郝立华先生、张小峰先生和史永宁先生分别提出辞去他们在青海贤成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的董事及其他一切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补选张雪峰
先生、肖融女士、卢义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个人
简历等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三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上
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
件。上述三位董事候选人已同意担任我公司董事,并且书面承诺在任职期间将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定、
通知和有关业务规则,遵守我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将会
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因此,我们同意张雪峰先生、肖融女士、卢义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发表独立意见。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英、王富贵、程友海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