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询证函》的回复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5 年 7 月 7 日《询证函》我已收悉,对你公司股票交 易于 2015 年 7 月 3 日、6 日和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离值累计达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规定的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指标事项,本人经自查,现对你公司所询证事项回复如 下: 本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贵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专此函复。 肖融 2015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