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证函》的 回复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致我公司《询证函》已收悉,对你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13 日和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规定 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现我公司经 核实,就你公司所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贵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专此函复。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