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询证函》的回复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5 年 8 月 24 日《询证函》本人已收悉,对你公司股票 交易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21 日和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所规定 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指标事项,本人经自查,现对你公司所询证事项 回复如下: 本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贵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专此函复。 肖融 2015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