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对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证函》的 回复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5 年 9 月 2 日致我公司《询证函》已收悉。对你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9 月 1 日和 9 月 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规则》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出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 项,现我公司经核实,就你公司所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贵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 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专此函复。 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