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后,发 表如下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5 年度内,我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无任何提供担保行为。 原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原名)于 2013 年 6 月经西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 2013 年 12 月裁定执行《重 整计划》。对原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遗留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前年度依据 已确认、暂缓确认、不确认、已知未申报的债权情况,按《重整计划》中的偿债 比例进行了债务预留、足额计提预计负债。 专此说明并发表意见。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英、王富贵、程友海 2016 年 4 月 1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