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19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18-008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9-006 号公告),拟根据我国《公司法》
(2018)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 拟修改内容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第十三条增加如下项目:
营范围是:青藏高原天然珍稀优势资源的综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
合开发、利用、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其 营以外的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他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矿产品加工、销售;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开发;药品
的销售,保健食品的销售;化妆品的销售,
预包装食品(酒、冷藏冷冻食品)兼散装食
品的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
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设
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第十八条增加如下内容:
2018 年 8 月 2 日,公司根据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部
分非公开发行股份 42,678,715 股的回购
注销工作;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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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理完毕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
1,014,525 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587,060,741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司股票的活动。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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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
权的标的。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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