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东明珠 600382 ST广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媚 电话 0753-3327282 办公地址 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电子信箱 gdmzh@gdmz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455,517,724.08 3,778,721,676.60 -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22,111,568.65 3,155,565,792.52 -7.4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6,922,197.37 306,974,349.79 -29.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57,629.47 140,506,242.57 -78.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1,019,541.03 119,853,098.32 -57.43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46,716.67 -27,706,679.22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8 3.81 减少2.8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8 -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8 -77.78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13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份数量 份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4 144,128,041 0 质押 113,690,000 质押 69,020,000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1 86,968,420 0 冻结 7,920,000 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明桥稳健优 其他 5.50 42,306,300 0 无 0 选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3 40,219,608 0 质押 32,000,000 刘学听 境内自然人 2.00 15,403,300 0 无 0 郑慧龙 境外自然人 0.95 7,279,084 0 无 0 王国辉 境内自然人 0.79 6,062,000 0 无 0 胡航嘉 境内自然人 0.59 4,540,688 0 无 0 刘文晖 境内自然人 0.54 4,140,000 0 无 0 廖美心 境外自然人 0.51 3,933,983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 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 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 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注: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为 69,02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9.36%,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8.97%;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被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 股份 7,92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1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 5 月 26 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到明珠矿业尾矿库现场核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 证延期换证相关事项,核查后要求明珠矿业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评价单位补充论证尾矿库 与周边环境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并对尾矿库的现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在未获得新的尾矿库安 全生产许可证前要求明珠矿业停止尾矿排放,导致明珠矿业从 2024 年 6 月 7 日起停止铁精粉生产 (砂石正常生产)。2024 年 6 月 28 日,明珠矿业完成了尾矿库安全隐患现场整改及修改后的现状 评价报告已通过相关专家的复核,2024 年 7 月 3 日明珠矿业已将相关报告纸质材料报送省应急管 理厅;2024 年 7 月 18 日明珠矿业收到新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铁精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