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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0-0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7 月 23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4,721,7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8.764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欧阳璟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欧阳璟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 案 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 是 否 当
号                                                       议有效表决权的 选
                                                         比例(%)
1.01       补选彭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384,357,752                      99.9053 是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01       补选彭胜先生为公       25,526,383       98.5938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亮、曾思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