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1-00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
楼六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审核,发表独立审核意
见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编制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
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公司分红政策、《公司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我
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
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监事会充分尊重并同意《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并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效果,切实改进公司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权益。
    六、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华兴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导致否定意见的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
报告无异议。

    七、《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对相关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符合国家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2
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一、关于制订《广东明珠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
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广东
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会
监事经审议,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第
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
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监
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三、关于转让广东齐昌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广东齐昌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广东齐昌顺
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昌顺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完成工商设
立登记,公司持有齐昌顺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9%。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公司年审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齐昌顺公司应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应及时收回为齐昌顺公司提供
的经营资金。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全额收回向齐昌顺提供的经营资金,
并且不再向齐昌顺公司提供经营资金。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3
拟转让公司持有的齐昌顺公司全部股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齐昌顺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
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转让股权相关事
项。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