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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违反买卖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规定及作出相关承诺的公告2021-06-12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1-04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违反买卖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规定
                          及作出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明珠”或“公司”)2021 年
6 月 9 日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
《关于违反买卖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规定的说明及承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违规增持的原因
       因深圳金信安的操作失误以及粗心疏忽,深圳金信安未及时关注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并在该公告发布之日及此后的 2 个交易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导致客观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关
于相关股东在股票买卖敏感期不得增持公司股份的规定。
       二、内部处理及改进措施
       深圳金信安对本次违规事项表示歉意并已对相关经办人员予以训诫。深圳金
信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失误再次
发生。
       三、深圳金信安承诺
       1、本次违规增持时间节点虽然与重大事项有所重叠,但深圳金信安承诺不

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广东明珠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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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圳金信安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将在未来 1 年内不对上述
在股票买卖敏感期增持的股份进行减持操作。
   3、此次增持行为非主观故意违反相关规定,若广东明珠因上述事项被相关

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深圳金信安承担。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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