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22-08-02
证券简称:ST 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2-09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4,19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88%;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后,深圳金信
安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4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9.54%,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18.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369,331,369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8,000,000股,
占合计持股数量的64.44%,占公司总股本的30.17%。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关于告知部分股票质押
展期的函告》,深圳金信安将质押给黄俊杰先生的 3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06%)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展期 占其所 占公司
为 质押 质
本次质押展期 为 补 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融资资金
股东名称 控 起始 权
股数(股) 限 充 押到 比例 比例 用途
股 日 人
售 质 期日 (%) (%)
股
股 押
东
1
2022
2023
年
年6 黄 补充深圳金
01
深圳金信安 是 32,000,000 否 否 月 俊 15.67 4.06 信安运营资
月
30 杰 金等
19
日
日
合计 - 32,000,000 - - - - - 15.67 4.06 -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圳
金信安行使。
2.深圳金信安进行本次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主要是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等,到期后深
圳金信安将以自筹资金及投资红利偿还。本次质押风险可控,当公司股价触及到本
次业务预警线时,深圳金信安将按约定落实应对措施。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至 2022 年 8 月 1 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
福累计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持股比
持股数量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例
(股)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深圳金信安 204,194,341 25.88 142,000,000 69.54 18.00 0 0 0 0
兴宁金顺安 107,717,420 13.65 84,000,000 77.98 10.65 0 0 0 0
兴宁众益福 57,419,608 7.28 12,000,000 20.90 1.52 0 0 0 0
合计 369,331,369 46.81 238,000,000 64.44 30.17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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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深圳金信安质押的 110,000,000 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的 53.87%,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4%,对应融资余额 20,000 万元;深圳金信安质押的 32,000,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股份的 15.67%,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对应融资余
额 8,000 万元;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深圳
金信安将以自筹资金及投资红利偿还相应款项。
2.深圳金信安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金信安本次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
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4.本次质押事项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
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业绩补偿承诺履
约能力的承诺函》中约定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34%(新增发行股份稀释
除外)的事项且不存在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前述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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