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10-31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

           莉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变动幅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84,897,174.30                      3.54    491,871,524.09              -2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436,263.00                10.40      207,942,505.57              -3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4,310,717.04                   3.61    184,163,815.36              -34.29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1,236,286.79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12.50                0.27              -3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12.50                0.27              -32.50
                                                             增加 0.09 个百                        减少 1.92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7                                   5.68
                                                                        分点                                       点

                                                    1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4,137,790,642.17                     4,172,145,883.71                -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564,503,197.08                     3,656,841,039.21                -2.53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94,316.02   主要是公司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主要是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
                                      19,374.00                333,555.33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主要是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3,158,411.04              3,158,411.04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0,417.63                -49,524.90
和支出
                                                                            主要是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城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27,456,692.57   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摊销的未确
项目
                                                                            认融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48.98             6,803,421.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972.47                22,706.14
              合计                 3,125,545.96             23,778,690.2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                               -29.02    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建筑业需求下滑明显、基建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32.77    工程项目开工减少、上半年在未完成石料资源挂

                                                   2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牌交易前连平县自然资源局限制明珠矿业砂石
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                                               生产销售以及明珠矿业现有设计范围内的铁矿
                                                      -34.29    石储量减少,采矿和选矿的难度加大等因素影
                                                                响,明珠矿业铁精粉和砂石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同
                                                                比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等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比增加 8,751.83 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明珠矿
                                                                业的销售基本上为 2021 年已预收客户款的发货
                                                                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
                                                      不适用
                                                                要原因是明珠矿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已
                                                                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而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22,265 万元列报为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
基本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32.50    主要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稀释每股收益_年初至报告期末                           -32.50    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936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股份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态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184,341       23.42          0    质押     140,200,000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968,420       11.31          0    质押        68,720,000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469,608        6.04          0    质押        37,000,000
 王国辉                         境内自然人          6,616,232        0.86          0    未知
 郑慧龙                         境内自然人          6,177,200        0.80          0    未知
 彭清文                         境内自然人          5,435,800        0.71          0    未知
 侯恒斌                         境内自然人          4,516,896        0.59          0    未知
 刘学听                         境内自然人          4,180,000        0.54          0    未知
 廖美心                         境内自然人          3,933,983        0.51          0    未知
 朱晓明                         境内自然人          3,662,300        0.48          0    未知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180,184,341     人民币普通股               180,184,341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86,968,420     人民币普通股                  86,968,420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46,469,608     人民币普通股                  46,469,608

                                                   3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王国辉                                                6,616,232   人民币普通股                   6,616,232
郑慧龙                                                6,177,200   人民币普通股                   6,177,200
彭清文                                                5,435,800   人民币普通股                   5,435,800
侯恒斌                                                4,516,896   人民币普通股                   4,516,896
刘学听                                                4,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80,000
廖美心                                                3,933,983   人民币普通股                   3,933,983
朱晓明                                                3,662,300   人民币普通股                   3,662,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1.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
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
                               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
                               王国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978,669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
                               4,637,563 股;彭清文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5,435,800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广东明珠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4,6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 年,公司继续集中主要资源聚焦矿业主业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持续加强

         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明珠矿业”)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督促明珠矿业加快推进年产 350 万吨砂

         石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实施和加快推进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

         更的报批,努力实现 2023 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9,187.15 万元,

         同比下降 2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94.25 万元,同比下降 32.7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416.38 万元,同比下降 34.29%。

         其中,明珠矿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8,726.39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19,949.03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957.46 万元,

         完成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目标 41,868.32 万元的 47.67%。

              主要是因为:①受房地产建筑业需求下滑明显、基建工程项目开工减少以及上半年在未

         完成石料资源挂牌交易前连平县自然资源局限制明珠矿业砂石生产销售等多重因素影响,铁

         矿石需求减少,砂石订单大幅减少,铁精粉和砂石价格同比下降,子公司明珠矿业前三季度

         铁精粉销量同比下降 19.99%,铁精粉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4.41%,砂石销量同比减少

                                                 4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73.86%、砂石销售毛利同比减少 4,295 万元,减幅 96.02%;

    ②明珠矿业现有设计范围内的铁矿石储量减少,采矿和选矿的难度加大,导致铁精粉产

量减少和成本上升,前三季度铁精粉每吨平均销售成本同比上升 13.54%。

    2.报告期内,六个共同合作投资项目相关情况:

    ① “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置地”)与兴宁市正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房地产”)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签署了关于“弘和

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补充协

议一》,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ZHHFDC20181211-01)

补充协议二》(上述协议合称为“合作合同”),合作合同已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到期。明

珠置地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与正和房地产就共同合作投资“弘和帝璟”房地产开发项目

与正和房地产签署了《抵债协议》(编号:ZHHFDCDZ20210326),正和房地产以合作项目内

的 158 套住宅、 间商铺以及 158 个车位权益抵偿其在合作项下的欠款 167,789,099.20 元,

明珠置地已完成抵债资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签署和备案,并完成 101 套住宅的

预告登记,65 套商品房(含住宅 57 套,商铺 8 套)已办理网签手续,但因正和房地产资金

紧张未能办理 65 套商品房的备案登记以及 158 个车位的网签及备案登记手续、尚未开具与

上述抵债房产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抵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登记到明珠置

地名下,经过明珠置地对正和房地产的多次书面催告、书面通知超过 30 日仍未能履行义务,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珠置地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

《抵债协议》第七条第 1 款的约定,要求正和房地产继续承担合作合同项下的还款责任,

向明珠置地支付本金 161,160,584.31 元、利息 3,657,689.40 元以及相应的逾期利息(暂计

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为 52,549,094.52 元)。明珠置地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

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3)。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明珠置地发来

的函件,告知收到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52),

该案件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如期开庭。截至目前,正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判决。

    ②“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明珠置地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签署了关于“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5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MZHZHD-MZHJWFDC2017.01.16—1),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之补

充合同 1 号》(编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 1),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

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充协议 2 号》,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1)之补

充协议 3 号》(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其三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2021 年 4 月 23 日,明珠置地与佳旺房地产、担保方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钟聪芳

签订了《抵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以下简称“抵债协议”),佳旺房地产

以其所有的“怡景花园”项目部分预售商品房(包括住宅、商铺)、项目建筑区划内的用于

停放汽车的部分车位权益抵偿部分应付款项 248,482,200.00 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05)。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明珠置地已完成签署抵债住宅与商铺的《商品房买

卖合同(现售)》,佳旺房地产已向明珠置地移交抵债车位的使用权,但尚未就抵债车位与

明珠置地签署买卖合同。截至本报告日,明珠置地向 12 个商户出租了“怡景花园”项目抵

债商铺,合计租赁面积约 4,261.21 平方米。

    2022 年 2 月 23 日,明珠置地与佳旺房地产签订《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梅州佳

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之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公司

同意免除佳旺房地产欠付的部分共同合作分配利润款、补偿款及违约金后的剩余欠款

123,916,217.65 元,由佳旺房地产在签署前述和解协议当天支付未偿还本金部分的 10%(即

10,952,413.75 元),支付首期还款额后的部分在两年内分四期归还,并按照 7.36%年利率

计付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给明珠置地直至佳旺房地产清偿全部本息为止。2022 年 2 月 23 日,

明珠置地收到佳旺房地产首期还款额 10,952,413.75 元,和解协议已生效。2022 年 2 月 24

日,佳旺房地产已对和解协议项下其对所欠债务余额提供的担保资产(坐落于梅州市梅江区

三角镇宫前梅州大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面积:31,171 平方米,不

动产权证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2026 号)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详见

公司公告:临 2022-033)。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首期还款后,剩余债务需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2023 年 2

月 28 日前、2023 年 8 月 30 日前、2024 年 2 月 28 日前分四期支付,并需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明珠置地、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办理抵债

资产项下的每一套(预)销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到明珠置地名下。2022 年 12 月 8 日

                                         6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明珠置地累计收到第一期还款共 32,029,609.93 元(其中:本金 24,642,930.94 元,分配

利润款 3,598,020.03 元,利息 3,788,658.96 元)(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39)。截至

本报告期,佳旺房地产需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归还第二期还款共 28,240,950.97 元(其中:

本金 24,642,930.94 元,分配利润款 3,598,020.03 元),需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前归还第

三期还款共 28,240,950.97 元(其中:本金 24,642,930.94 元,分配利润款 3,598,020.03

元),需归还利息合计 5,985,275.07 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佳旺房地产因资金紧张尚未支

付以上第二期、第三期还款,佳旺房地产已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

理了 174 套抵债商品房、28 套抵债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并登记到明珠置地名下,目前尚未

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的有 340 个抵债车位。

    目前,明珠置地正在加强与佳旺房地产的沟通,催促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尽

快办理剩余的 340 个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到明珠置地名下、办妥约定车位合同的移交等

相关手续以及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如佳旺房地产无法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必

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防控风险。

    ③“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与广东富

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贸易”)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签署了关于“经典名城”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FM-FXMY2016.12.19—1),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FM-FXMY2016.12.19—1)之补充合同 1

号,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FM-FXMY2016.12.19-1)之补

充协议》,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GZFM-FXMY2016.12.19—1)

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其三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鉴于“经典名城”项目的合作合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广州阀门与富兴贸易无

法就到期解决方案进行友好协商,广州阀门就该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富兴贸易)偿还本息 641,636,558.68 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18 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68);

广州阀门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该案件原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开庭,由于送达原因导致

无法如期开庭,(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74)。因本案相关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

补充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广州阀门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向广东省梅州市中级

                                         7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被告偿还本息 650,336,996.29 元(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本案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开庭(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5)。2022

年 3 月 31 日,广州阀门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1)

粤 14 民初 406 号),法院判决被告富兴贸易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阀门

借款本金 554,823,729.80 元及截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的利息 36,120,104.16 元,并支付以

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

算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等(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50)。但广

州阀门因不服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 14 民初 406 号民事判决书,已

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6 月 21 日,广州阀门收

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84)。二审原定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开庭,因防控原因,予以取消,开庭时间再另行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43)。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05)。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富兴贸易等相关方合同纠

纷诉讼案已于近期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 2648 号)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26)。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

知其与富兴贸易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于近期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2023)粤 14 执 284 号,经审查,公司申请执行上述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定受理条

件,决定立案执行(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1)。

    ④“泰宁华府”房地产开发项目

    广州阀门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房地产”)于 2018 年 7 月

3 日签订了关于泰宁华府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HFM-ZHQXY2018.07.03-01),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GZHFM-ZHQXY2018.07.03-01)之补充协议》,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

同(编号:GZHFM-ZHQXY2018.07.03—01)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

其两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到期。

    鉴于“泰宁华府”项目的合作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到期,广州阀门已就共同合作投资

房地产“泰宁华府开发项目”事项向星越房地产发函要求对方按期偿还合作投资款及相关

款项并与对方积极谈判沟通(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1-077)。由于广州阀门一直未收到星

                                        8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越房地产对上述函件的回复,广州阀门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法律途径,已向肇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14),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2022 年 10 月 13 日四次开庭审理该案件(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41、临

2022-069、临 2022-099、临 2022-121),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

和质证。2022 年 11 月 4 日,广州阀门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星越房地产应在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阀门偿还借款本金 200,048,683.43 元、利息 8,870,907.52 元及

逾期利息(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借款逾期利息 15,203,699.94 元,自 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的逾期利息以 200,048,683.43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2%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

止)等(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24、临 2022-131)。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广州

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肇庆

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岭山、杨成杰、陈清平、兴宁市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广东省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 12 民初 3 号民事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上诉(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33)。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来的《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 时 15 分。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

纷诉讼案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3) 粤民终 491 号)(详

见公司公告: 临 2023-028)。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

与星越房地产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于近期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

通知书(2023)粤 12 执 600 号,经审查,公司申请执行上述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决定立案执行(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1)。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

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3)粤 12 执 600 号(详见

公司公告:临 2023-074)。

    ⑤“鸿贵园”房地产开发项目

    明珠置地与兴宁市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房地产”)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签订了关于鸿贵园开发项目的《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HYFDC2016.12.05-1),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

MZHZHD-HYFDC2016.12.05-1)之补充协议》,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订了《共同合作投资合

同(编号:MZHZHD-HYFDC2016.12.05— 1)之补充协议二》(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

                                        9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两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鉴于“鸿贵园”项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明珠置地就共同合作投资房地产“鸿

贵园开发项目”事项积极与鸿源房地产多次进行协商,双方明确该共同合作项目的行为属于

民间借贷,鸿源房地产对借款本息均认可,因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合意,明珠置地为了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法律途径,已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4)。2022 年 3 月 30 日,明珠置

地告知收到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本诉讼案将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

时开庭(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48)。鉴于被告鸿源房地产对明珠置地提起了反诉,明珠

置地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书面请求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明珠置地足够的答辩期,并对本

案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根据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最新《传票》,本案开庭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5 月 7 日上午 9 时(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54),鸿源房地产将明珠置地的借款

归还了其他主体的原有欠款,鸿源房地产在反诉中却试图用归还其原有其他欠款主体的还款

行为进行抵扣,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明珠置地发来的函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14 民初 100-7 号及《民事判决书》(2022)粤 14 民初

100 号)(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46)。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明珠置地发来的函

件,告知其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51)。

    ⑥“联康城”房地产开发项目

    明珠置地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盛实业”)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签

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之补充协议》,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QSHSHY2018.07.26-01)之补

充协议二》(上述《共同合作投资合同》及其两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

作协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期。

    经明珠置地积极与祺盛实业多次沟通,为尽快落实联康城项目的到期解决方案,结合“联

康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祺盛实业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署抵债协议的议案》,

明珠置地与祺盛实业签署《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与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之抵债协

                                       10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协议编号:QSSYDZ20220314,以下简称“抵债协议”)。根据抵债协议,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合作协议项下祺盛实业欠付明珠置地出资款本金 447,135,000.00 元、共同

合作分配利润款 77,130,787.50 元、补偿款 32,357,147.86 元以及违约金 131,904,825.00

元,经双方协商,明珠置地同意调整部分期间分配利润款年利率及全部补偿款和违约金,调

整后祺盛实业的欠付款为 505,826,436.92 元。调整后的债务由祺盛实业通过以资抵债结合

分期还款的方式解决。祺盛实业通过以资抵债(抵债资产包括:涉及祺盛实业拥有的位于梅

州兴宁市兴宁大道西侧、新城大道南侧联康城六期 1、2、4、12、13、14、15 栋的部分预

售住宅、商铺和车位)抵偿 430,356,617.00 元,抵债后的余额在抵债协议签署后的两年内

归还完毕,祺盛实业已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首期还款额 15,093,963.98 元,首期还款

后的剩余债务按照 7.36%年利率计息并应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分四期支付,兴宁市汉基实

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 269 个车位、兴宁市誉兴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 327 个车位对祺

盛实业履行剩余债务还款义务提供了足额的担保。《关于与祺盛实业就共同合作投资事项签

署抵债协议的议案》已获得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抵债协议已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38、临 2022-047、临 2022-051)。

2022 年 4 月 6 日,兴宁市汉基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誉兴实业有限公司已完成抵债协议项

下全部抵押车位的抵押登记手续,明珠置地已收到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

记证明》,分别为兴宁市汉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 269 个抵押车位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

号:粤(2022)兴宁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3436 号)、兴宁市誉兴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 327

个抵押车位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粤(2022)兴宁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3443 号)(详见

公司公告临:2022-051)。

    因祺盛实业未能按期履行抵债协议约定的义务,且经明珠置地书面通知超过 30 日仍未

能履行义务,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明珠置地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向梅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函告公司其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收到了法院

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42)。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明珠置

地发来的函件,告知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2 日上午 9 时(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144)。截至目前,该案件正处于一审阶段,

尚未判决。

    3.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

                                       11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9,728,044 股回购股

份进行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

司总股本由 788,933,815 股减少为 769,205,771 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55、临

2023-062)。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77)。

    4.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950 万股至 5,9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至 7.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

司公告:临 2023-05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64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769,205,771 的比例约为 1.90%,回购的最高价为 4.72 元/股、最低价为 4.45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7,828,751.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3-08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6,229,401.99           226,062,321.2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3,102,224.1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2,908,671.56            77,790,000.00
  应收账款                                      36,643,446.24         54,681,794.13
  应收款项融资

                                      12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付款项                            7,115,228.43        1,234,811.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0,401,717.62      20,584,848.8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2,615,332.93      73,724,396.0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57,411,697.70        444,089,026.89
 其他流动资产                 1,434,953,175.55      1,444,992,494.83
   流动资产合计               2,421,380,896.16      2,343,159,693.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239,048,320.39        471,134,058.63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67,400,879.59        867,400,879.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        5,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2,116,424.29      64,347,604.13
 固定资产                       119,642,897.35        124,694,310.39
 在建工程                           33,689,781.67          517,431.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344,256.15        3,348,937.40
 无形资产                       154,961,293.58         56,660,196.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60,733.49           591,038.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845,159.50        235,291,734.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6,409,746.01      1,828,986,190.23
     资产总计                 4,137,790,642.17      4,172,145,883.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7,616,348.47        162,581,555.6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13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5,411,902.38      57,990,190.96
  预收款项                                19,171.00
  合同负债                             13,895,237.22      10,185,253.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950,535.47        6,518,340.20
  应交税费                             34,706,069.81      39,083,153.24
  其他应付款                       124,842,384.51         31,748,399.8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7,222,934.39        5,019,397.4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810,780.98      35,640,170.28
  其他流动负债                          1,593,491.37        1,064,782.03
   流动负债合计                    473,845,921.21        344,811,845.4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66,7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563,071.02        2,210,765.60
  长期应付款                           13,278,252.06      14,736,213.4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0,830,529.16      38,190,838.7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114,626.45      17,236,378.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7,786,478.69     139,074,196.28
     负债合计                      541,632,399.90        483,886,041.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69,205,771.00        788,933,81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00,370,068.15        406,471,974.72

                             14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减:库存股                                      67,828,751.05          80,072,469.35
  其他综合收益                                -97,266,302.36            -97,266,302.36
  专项储备                                        51,738,054.03          45,735,861.67
  盈余公积                                    307,499,775.66            361,742,294.4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200,784,581.65          2,231,295,86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3,564,503,197.08
                                                                      3,656,841,039.2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1,655,045.19          31,418,802.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596,158,242.27          3,688,259,841.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137,790,642.17          4,172,145,883.71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利润表
                                    2023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 年前三季度(1-9 月)        2022 年前三季度(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491,871,524.09               692,945,704.73
其中:营业收入                             491,871,524.09               692,945,704.7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19,358,650.34               265,798,181.62
其中:营业成本                             160,032,852.49               185,850,253.9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5,215,917.71                20,438,649.67
       销售费用                              1,578,169.75                  1,831,871.10
       管理费用                             56,664,289.43                76,789,312.5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4,132,579.04               -19,111,905.65
       其中:利息费用                       13,537,934.04                18,857,468.07
             利息收入                        2,425,734.97                    732,138.53
  加:其他收益                                    333,555.33                 578,062.78

                                        15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资收益(损失以“-”        5,382,569.28           6,266,332.89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3,102,224.64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660,550.79      -5,530,877.87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81,991,773.79        428,461,040.9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7,846.16          203,218.05
  减:营业外支出                         372,069.02        1,456,335.5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81,647,550.93        427,207,923.3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3,655,355.85        116,957,212.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07,992,195.08        310,250,710.78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207,992,195.08        310,250,710.78
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7,942,505.57        309,322,966.50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49,689.51          927,744.28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6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7,992,195.08            310,250,710.7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7,942,505.57
                                                                 309,322,966.50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49,689.51
                                                                      927,744.28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4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3 年前三季度        2022 年前三季度

                                    17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9 月)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6,365,197.52        393,962,630.3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6,460.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425,947.86     124,901,458.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1,791,145.38        519,440,548.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5,173,654.53        239,371,870.9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439,453.14      38,606,229.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7,636,057.01        142,497,567.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778,267.49        207,719,464.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3,027,432.17        628,195,13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36,286.79       -108,754,583.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81,219,760.00         29,046,377.7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82,569.28     304,408,132.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29,372.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246,219,760.00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831,701.28        579,674,270.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37,002,826.65         34,486,129.57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9,999,999.50           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18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002,826.15            39,486,129.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28,875.13        540,188,140.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1,372.5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211,372.55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000,000.00        17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653,158.68             3,88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864,531.23           176,88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3,900,000.00           242,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54,801,275.92           705,990,547.36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5,019,397.49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059,104.08            75,068,835.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8,760,380.00        1,023,659,383.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895,848.77          -846,773,383.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6,303,260.43          -415,339,826.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8,743,314.19           480,081,678.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440,053.76           64,741,852.88
公司负责人:黄丙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芬



2023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

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

进行调整。 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

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



                                      19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6,062,321.25       226,062,321.2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7,790,000.00        77,790,000.00
  应收账款                     54,681,794.13        54,681,794.1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234,811.46         1,234,811.4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20,584,848.87        20,584,848.8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3,724,396.05        73,724,396.0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44,089,026.89       444,089,026.89
  其他流动资产              1,444,992,494.83      1,444,992,494.83
    流动资产合计            2,343,159,693.48      2,343,159,693.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471,134,058.63       471,134,058.63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67,400,879.59       867,400,879.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000,000.00         5,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64,347,604.13        64,347,604.13
  固定资产                    124,694,310.39       124,694,310.39
  在建工程                         517,431.19           517,431.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348,937.40       3,348,937.40
 无形资产                   56,660,196.30      56,660,196.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91,038.54         591,038.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5,291,734.06     239,348,062.69         4,056,328.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28,986,190.23   1,833,042,518.86        4,056,328.63
     资产总计             4,172,145,883.71   4,176,202,212.34        4,056,328.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2,581,555.60     162,581,555.6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7,990,190.96      57,990,190.9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0,185,253.33      10,185,253.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6,518,340.20       6,518,340.20
 应交税费                   39,083,153.24      39,083,153.24
 其他应付款                 31,748,399.84      31,748,399.8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019,397.49       5,019,397.4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640,170.28      35,640,170.28
 其他流动负债                1,064,782.03       1,064,782.03
   流动负债合计            344,811,845.48     344,811,845.4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66,700,000.00      66,7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2,210,765.60       2,210,765.60

                                  21 / 22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                   14,736,213.42      14,736,213.4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8,190,838.74      38,190,838.7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236,378.52      21,292,707.15         4,056,328.6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074,196.28     143,130,524.91         4,056,328.63
      负债合计                483,886,041.76     487,942,370.39         4,056,328.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88,933,815.00     788,933,81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06,471,974.72     406,471,974.72
  减:库存股                   80,072,469.35      80,072,469.35
  其他综合收益                -97,266,302.36     -97,266,302.36
  专项储备                     45,735,861.67      45,735,861.67
  盈余公积                    361,742,294.44     361,742,294.4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231,295,865.09   2,231,295,865.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656,841,039.21   3,656,841,039.21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1,418,802.74      31,418,802.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688,259,841.95   3,688,259,841.95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4,172,145,883.71   4,176,202,212.34        4,056,328.63
股东权益)总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0 日




                                     22 /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