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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2009-10-2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目录

    §1 重要提示.......................................................................... 2

    §2 公司基本情况...................................................................... 2

    §3 重要事项.......................................................................... 3

    §4 附录.............................................................................. 7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黄俊钦先生、张新文先生、独立董事朱文晖先生未出席董事会。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林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顺付声明:

    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55,127,210.69 56,792,200.88 -2.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27,523,036.37 -220,655,517.68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1.54 -1.49 -3.3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36,285.25 61.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0.002 66.67

    报告期(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1-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7,728.34 -6,867,518.69 117.2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05 1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 -0.05 12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 月)(元)

    债务重组损益 5,998,278.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933.03

    合计 6,069,211.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3,05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5,743,81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3,034,700 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晋太日兴实业有限公司 2,830,429 人民币普通股

    徐步云 2,189,404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建忠 1,636,525 人民币普通股

    吴庆 1,0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念兵 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高山 5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钱林忠 563,706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帐款较上年末增加236.27%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货款未收回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63.95%系报告期内计提坏帐准备导致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54.99%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2.29%系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4.77%系子公司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药品销售增加及产品结构调整所

    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7.75%系报告期内坏帐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7.49 系银行减免公司借款利息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3 年12 月15 日收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 号、1721 号、1722

    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诉状称:公司于2000 年12 月26 日以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未注册)的49%的股份为质押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工行根据《转贷款合同

    书》签订借款总金额2,629.80 万元的三年期借款合同(已还款170 万元),由公司应在山东莲花金泰有

    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分红偿还贷款本息,虽贷款未到期且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3 年12 月

    31 日未注册也一直未投产运营,仍起诉本公司,请求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8,057,377.55 元,对公

    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份有优先受偿权; 2003 年度公司会计报表作增加营业外支

    出及预计负债处理。2004 年7 月29 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以(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1 号《民

    事判决书》,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自2000

    年12 月26 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中国工商

    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

    决。

    2004 年8 月10 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 号、1722 号《民事裁定书》

    做 出中止诉讼的裁定。2005 年3 月21 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 号、

    1722 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239.8 万元

    人民币、220 万元人民币,并自2000 年12 月26 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

    利率、逾期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

    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2005 年6 月27 日,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

    剥离了上述贷款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 年12 月24 日、2004

    年9 月1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2004 年3 月1 日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 万元及相

    应利息。查封了公司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02841 号第2-5 幢房产、公司对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3060

    万股股权、公司历城国用95 字第1002002 号及历城国用95 字第1001024 号两宗土地。2004 年4 月19

    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2004)济民四初字第22 号,判令我公司偿还所欠借

    款本金2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以抵押物优先受偿;由我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报告期

    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 年3 月18 日、2004 年5 月14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3、公司与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3 年11 月24 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3)济民四终字第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济南金泰

    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403,171.72 元。 2005 年8 月12 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

    历城执字第2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110 万元股权予以冻结、查封。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06 年7 月28 日依法委托山东鑫泰

    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我公司所持有的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 万股法人股,2006 年11 月6 日北

    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35 万元竞得。2006 年12 月4 日 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被执行人(我公司)在

    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 万股法人股归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买

    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在30 日内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

    变更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 年9 月3 日、2003 年10 月10

    日、2005 年8 月17 日和2006 年12 月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4、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浦东分公司投资纠纷一案,2005 年9 月5 日山东省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5)济民二重初字第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

    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 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人民币200 万元;

    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经济损

    失(以200 万元为基数,自1995 年12 月8 日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计算);驳回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8662 元,财产保全费2052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662 元,均由公司负担。我公司对此判决有异议,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2005 年12 月12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民二终字第318 号《民事判决书》对公司做

    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 年2 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的

    (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将我公司有的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

    公司的股权400 万股过户到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名下,抵偿本案欠款295.12 万元人民币;对剩余债

    务1,505,182.00 元人民币执行程序终结,发放债权凭证。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 年7 月21 日、2006

    年4 月15 日和2008 年2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5、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起诉我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

    借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2006 年5 月17 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37 号《应

    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起诉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

    我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420 万元以及利息;判令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公司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我公司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本公

    司于2006 年12 月7 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鲁民二初字第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

    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所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济南高新支行借款本金6420 万元以及利息10,065,873.43 元(计至2006 年3 月20 日,其后至实际

    履行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付);被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

    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

    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6,889.36 元,诉讼保全费250,000.00 元,共计636,889.36 元,

    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鲁执字第20-2

    号和鲁执字第20-3 号《民事裁定书》及(2007)鲁执字第20 号《执行通知书》。裁定如下:冻结北

    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A 股股票520 万股,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间不

    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并扣划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的存款4,062,093 元。2007 年12 月29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北京新

    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部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了本公司通过向新恒基房地产借款偿还

    工行济南高新支行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 万元,工行济南高新支行减免本公司488 万元的利息。公司

    第三大股东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于2008 年3 月25 日和2008 年4 月7

    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变卖520 万股,偿还了济南高新支行贷款本金43,586,898.31 元。2008 年4

    月18 日我公司接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鲁执字

    第20-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变卖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05357 股(变

    卖价款19328341.23 元为限),2008 年4 月24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鲁执字第20-11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1、冻结被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 股股票64.26 万股,冻结

    期限一年;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 股股票2,204,640 股,冻结期

    限半年;冻结期间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2、变卖上述被

    执行人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 股股票2,847,240 股,报告期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变卖了新恒基房地产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A 股股票847,240 股。报告期内公司与济南高新支行达

    成了《和解协议》,公司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偿还了款项,济南高新支行同意减免公司约430 万元

    的利息。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 年5 月19 日、2006 年12 月8 日、2007 年9 月5 日、2008 年1 月

    4 日、2008 年3 月28 日、2008 年4 月8 日、2008 年4 月19 日和2009 年10 月10 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6、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起诉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5

    案,本公司于2006 年11 月24 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 号《应诉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

    应价值的财产。2006 年11 月24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下达了(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 号

    《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 万元

    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7 年1 月31 日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

    四初字第1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贷款本金333 万元,利息847942.09 元(利息计至

    2006 年12 月20 日,嗣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另行计付);被

    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条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13330 元,

    财产保全费8585 元,合计21915 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因该款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已预交,故由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与原

    告结清。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 年11 月29 日、2007 年2 月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履行上述判决。

    7、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起诉我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纠

    纷一案,本公司于2009 年3 月31 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济民四商初字第26 号

    《民事裁定书》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民事起诉状》。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省分行称,截至起诉时,我公司尚欠本金16,491,170 元,利息6,791,768.84 元。山东省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我公司及北京新恒基房地产的银行存款24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后经法院调解,公司收到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济民四初字第26 号《民事调解书》,

    各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如下:我公司和新恒基房地产同意于2009 年6 月30 日前分期偿还借款本金

    16,491,170 元;自2008 年9 月21 日起算截止到偿还日的利息,由我公司和新恒基房地产于2009 年

    6 月30 日前还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84107.50 元,由我公司和新恒基房地产全部承担;若被

    告按照以上三条支付了所有款项,原被告之间将不再存在其他任何纠纷,原告放弃对2007 年9 月20

    日之前的借款所积欠的全部利息(该部分利息预计为600 万元左右)的追索。若被告没有按期履行约

    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将有权对本案所有借款本金利息行使追索权。目前公司已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2009)济民四初字第26 号《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偿还了银行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该重大

    诉讼事项已于2009 年4 月2 日、2009 年5 月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8、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起诉我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得借款纠纷

    一案,本公司于2009 年4 月3 日收到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泰商初字第17 号《应诉

    通知书》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民事起诉状》。截至起诉时,原告称我公司尚欠本金

    15,784,151 元,利息589,422.84 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借款本金及利息20,396,502.54 元(其

    中本金15,784,151 元,利息截止到2009 年2 月21 日共计4,612,351.54 元),及至实际支付日产生

    的利息;请求法院判令新恒基房地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

    费由被告承担。后经法院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如下:我公司和新恒基房地产同意用原告申请

    法院冻结的存款偿还借款本金15,784,151 元及利息,不足部分由两被告于2009 年5 月30 日之前全

    部偿还。2007 年9 月21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金额为1800 万元借款项下的未还利息由两被告履行

    完第(一)条还款义务后的当日还清。案件诉讼费及保全费共计71891.50 元,由我公司和新恒基房

    地产全部承担。若被告按照以上三条支付了所有款项,原被告之间将不再存在其他任何纠纷,原告放

    弃对2007 年9 月20 日之前的借款所积欠的全部利息(该部分利息预计为400 万元左右)的追索。

    若被告没有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将有权对本案所有借款本金利息行使追索权,目前公司已

    按《和解协议》的的约定偿还了银行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9 年4 月8 日、2009

    年5 月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9、2007 年7 月6 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预案》,目前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

    10、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营运资金为-2,690.99 万元,累计亏损39,573.68 万元,净资

    产为-22,065.55 万元;到期债务无力偿还;逾期借款6,293.52 万元,部分资产被抵押、依法冻结或

    查封,该等情形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故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该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股东方借款

    偿还了银行借款本息共计5272 万元。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6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

    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本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仍为亏损。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云

    2009 年10 月28 日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7

    §4 附录

    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9 年9 月30 日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0,199.06 233,562.7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182,060.33 351,524.49

    预付款项 1,299,889.02 1,287,489.0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45,390.42 1,235,51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435,352.13 5,240,708.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612,890.96 8,348,799.7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65,966.54 1,465,212.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5,275,972.51 26,473,542.60

    在建工程 218,308.10 218,308.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754,072.58 20,286,338.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514,319.73 48,443,401.12

    资产总计 55,127,210.69 56,792,200.88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330,000.00 62,935,175.7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982,170.44 4,696,054.95

    预收款项 6,814,423.59 5,250,699.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186,073.77 18,320,111.87

    应交税费 10,305,024.03 10,394,775.1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83,649.69 983,649.69

    其他应付款 211,048,905.54 174,867,251.5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2,650,247.06 277,447,718.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82,650,247.06 277,447,718.56

    股东权益:

    股本 148,107,148.00 148,107,148.00

    资本公积 10,600,529.98 10,600,529.9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6,373,566.74 16,373,566.7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02,604,281.09 -395,736,762.4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7,523,036.37 -220,655,517.68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27,523,036.37 -220,655,517.68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55,127,210.69 56,792,200.88

    公司负责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9 年9 月30 日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8,771.91 233,171.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240,884.28 240,884.2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4,353.50 1,031,994.26

    存货 3,506,992.89 3,506,992.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231,002.58 5,013,043.3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832,810.12 26,032,055.7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429,962.48 24,345,293.5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754,072.58 20,286,338.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016,845.18 70,663,687.59

    资产总计 73,247,847.76 75,676,730.94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330,000.00 62,935,175.79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389,640.56 3,389,640.56

    预收款项 5,947,465.11 4,383,741.11

    应付职工薪酬 12,781,992.01 11,861,578.17

    应交税费 10,191,954.01 10,287,588.4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83,649.69 983,649.69

    其他应付款 243,929,843.74 207,747,789.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5,554,545.12 301,589,163.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05,554,545.12 301,589,163.51

    股东权益:

    股本 148,107,148.00 148,107,148.00

    资本公积 10,600,529.98 10,600,529.9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6,373,566.74 16,373,566.74

    未分配利润 -407,387,942.08 -400,993,677.2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232,306,697.36 -225,912,432.57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73,247,847.76 75,676,730.94

    公司负责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1

    4.2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上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

    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978,627.26 546,599.93 2,256,773.04 1,238,041.21

    其中:营业收入 978,627.26 546,599.93 2,256,773.04 1,238,041.2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768,711.26 7,607,873.61 15,193,503.63 16,611,235.92

    其中:营业成本 491,998.10 258,363.14 1,388,603.16 678,126.6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98.14 16,080.32 3,456.04

    销售费用 592.05 3,758.99 5,810.69 13,181.47

    管理费用 1,674,590.48 2,566,405.98 5,453,323.64 6,168,663.45

    财务费用 2,643,672.85 2,139,760.89 7,283,497.03 6,842,584.47

    资产减值损失 829,753.35 2,551,133.41 846,943.19 2,626,358.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21,006.29 -88,451.20 -199,245.60 -278,865.76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1,006.29 -88,451.20 -199,245.60 -278,865.76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4,790,084.00 -7,061,273.68 -12,936,730.59 -15,373,194.71

    加:营业外收入 5,998,278.87 20,000.00 6,075,110.83 1,855,052.59

    减:营业外支出 466.53 4,910.04 5,898.93 58,966.18

    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4,910.04 55,055.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07,728.34 -7,046,183.72 -6,867,518.69 -13,577,108.30

    减:所得税费用 600.00 1,80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07,728.34 -7,046,783.72 -6,867,518.69 -13,578,90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207,728.34 -7,020,246.69 -6,867,518.69 -19,024,484.52

    少数股东损益 -26,537.03 -45,339.8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5 -0.05 -0.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5 -0.05 -0.13

    公司负责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2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上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

    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139,754.15 1,941,194.43 4,156,757.53 4,380,570.84

    财务费用 2,643,440.25 2,139,476.92 7,282,714.26 6,839,900.42

    资产减值损失 762,589.17 2,236,450.37 753,826.27 2,290,490.5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21,006.29 -88,451.20 -199,245.60 -278,865.76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1,006.29 -88,451.20 -199,245.60 -278,865.7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4,666,789.86 -6,405,572.92 -12,392,543.66 -13,789,827.60

    加:营业外收入 5,998,278.97 5,998,278.87 1,853,792.59

    减:营业外支出 50,145.60

    其中: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50,145.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331,489.11 -6,405,572.92 -6,394,264.79 -11,986,180.6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331,489.11 -6,405,572.92 -6,394,264.79 -11,986,180.61

    公司负责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4.3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9 年1—9 月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97,330.86 2,642,512.1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646.45 560,30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21,977.31 3,202,818.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89,501.77 1,021,915.2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2,001.94 1,720,679.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3,218.27 130,227.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3,540.58 1,198,62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58,262.56 4,071,450.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6,285.25 -868,632.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09,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27,998.68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998.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801.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3,266,841.16 58,418,898.3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66,841.16 58,418,898.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605,175.79 55,414,498.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107,744.83 1,820,158.9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999.00 39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13,919.62 57,627,157.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921.54 791,741.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636.29 4,909.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562.77 265,875.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199.06 270,785.86

    公司负责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

    15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9 年1—9 月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69,724.00 821,073.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14.49 522,967.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7,538.49 1,344,041.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71,863.97 1,300,174.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1,499.99 2,004.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1,496.08 929,773.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4,860.04 2,231,95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321.55 -887,910.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109,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261.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6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3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3,266,841.16 58,418,898.3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66,841.16 58,418,898.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605,175.79 55,414,498.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107,744.83 1,820,158.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999.00 39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13,919.62 57,627,157.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921.54 791,741.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599.99 5,369.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171.92 264,988.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8,771.91 270,358.22

    公司负责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