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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2010-10-26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385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目录

    §1 重要提示.......................................................................... 2

    §2 公司基本情况...................................................................... 2

    §3 重要事项.......................................................................... 3

    §4 附录.............................................................................. 6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徐顺付

    公司负责人林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顺付声明:保证

    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51,920,489.24 54,180,261.24 -4.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227,882,678.83 -217,508,972.21 -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54 -1.47 -4.7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2,597.67 -108.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18 -109.00

    报告期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66,221.20 -10,373,706.62 -444.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4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7 -4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24.39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60.74 罚款、滞纳金

    合计 863.6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60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的数量

    种类

    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5,743,81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盈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3,034,700 人民币普通股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山西晋太日兴实业有限公司 2,834,629 人民币普通股

    陈建忠 2,003,925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顾力权 1,757,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长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522,721 人民币普通股

    王艳菊 1,199,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庆 9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邹英姿 791,333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为24,522.10 元,上年度期末为235,652.58 元,增减比例为-89.59%,系

    公司偿还借款利息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为678,382.43 元,上年度期末为459,326.56 元,增减比例为47.69%,系

    公司赊销药品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为310,478.28 元,上年度期末为 449,043.26 元,增减比例为-30.86%,

    系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4)营业收入:本报告期为3,963,738.71 元,上年同期为2,256,773.04 元,增减比例为75.64%,

    系本报告期公司药品销售增长及实现房租收入所致;

    (5)营业成本:本报告期为2,257,174.17 元,上年同期为1,388,603.16 元,增减比例为62.55%,

    系本报告期公司药品销售增长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为31,286.89 元,上年同期为16,080.32 元,增减比例为94.56%,

    系公司药品销售增长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为126,977.25 元,上年同期为846,943.19 元,增减比例为-85.01%,

    系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8)投资收益:本报告期为-318,180.11 元,上年同期为-199,245.60 元,增减比例为59.69%,系

    报告期合营公司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为1,524.39 元,上年同期为6,075,110.83 元,增减比例为-99.97%,

    系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产生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为660.74 元,上年同期为5,898.93 元,增减比例为 -88.80%,系上

    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3 年12 月15 日收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 号、1721 号、1722

    号《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诉状称:公司于2000 年12 月26 日以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未注册)的49%的股份为质押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工行根据《转贷款合同

    书》签订借款总金额2,629.80 万元的三年期借款合同(已还款170 万元),由公司应在山东莲花金泰有

    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分红偿还贷款本息,虽贷款未到期且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3 年12 月

    31 日未注册也一直未投产运营,仍起诉本公司,请求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8,057,377.55 元,对公

    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份有优先受偿权; 2003 年度公司会计报表作增加营业外支

    出及预计负债处理。 2004 年7 月29 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以(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1 号《民

    事判决书》,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自2000

    年12 月26 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原告中国工商

    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

    2004 年8 月10 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 号、1722 号《民事裁定书》

    做出中止诉讼的裁定。2005 年3 月21 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2003)长民商初字第1720 号、1722

    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做出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借款本金1239.8 万元人民币、

    220 万元人民币,并自2000 年12 月26 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逾

    期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对公司在山东莲花金泰有限责任公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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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的49%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判决。2005 年6 月27 日,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长清区支行剥离了上

    述贷款事项。2009 年11 月26 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

    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称,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公司为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质

    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债务。

    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 年12 月24 日、2004 年9 月15 日及2009 年12 月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2、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起诉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

    案,本公司于2006 年11 月24 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 号《应诉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

    应价值的财产。2006 年11 月24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公司下达了(2006)济民四初字第196 号

    《民事裁定书》及查封令№ 0503642。冻结我公司和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330 万元

    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007 年1 月31 日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民

    四初字第1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贷款本金333 万元,利息847942.09 元(利息计至

    2006 年12 月20 日,嗣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另行计付);被

    告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条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山东玉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13330 元,

    财产保全费8585 元,合计21915 元,由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玉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因该款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已预交,故由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与原

    告结清。2009 年11 月26 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

    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称,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

    权转让合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公司为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质押合

    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偿还上述债务。该

    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 年11 月29 日、2007 年2 月3 日及2009 年12 月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

    3、公司与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2003 年11 月24 日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3)济民四终字第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给付济南润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济南金泰

    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403,171.72 元。 2005 年8 月12 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04)

    历城执字第2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我公司)在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110 万元股权予以冻结、查封。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于2006 年7 月28 日依法委托山东鑫泰

    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我公司所持有的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 万股法人股,2006 年11 月6 日北

    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最高价135 万元竞得。2006 年12 月4 日 我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历

    城区人民法院(2004)历城执字第213-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被执行人(我公司)在

    济南志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10 万股法人股归买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买

    受人北京赛伦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在30 日内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

    变更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3 年9 月3 日、2003 年10 月10

    日、2005 年8 月17 日和2006 年12 月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4、2004 年3 月1 日中国建设银行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起诉我公司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500 万元及相

    应利息。查封了公司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02841 号第2-5 幢房产、公司对济南恒基制药有限公司3060

    万股股权、公司历城国用95 字第1002002 号及历城国用95 字第1001024 号两宗土地。2004 年4 月19

    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2004)济民四初字第22 号,判令我公司偿还所欠借

    款本金2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以抵押物优先受偿;由我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报告期

    内,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2010)泰执字第29-1 号、(2010)泰执字第29-2 号

    《民事裁定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和(2010)泰执字第29 号裁1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

    我公司在洪楼西路29 号房产,包括证号历城002841 号项下的第2-5 幢(面积2019.05 平方米)及证

    号002840 号项下第6 幢房产(面积4818.41 平方米)。轮候查封我公司在平阴县栾湾乡平洛村的土地

    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8 字第081306069 号)和平阴县安城乡西寨村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

    国用99 字第005 号)。查封期间两年。(2010)泰执字第29 号裁1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上述债

    务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 年3 月18 日、2004

    年5 月14 日、2010 年5 月13 日和2010 年6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5

    5、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浦东分公司投资纠纷一案,2005 年9 月5 日山东省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了(2005)济民二重初字第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山

    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 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人民币200 万元;

    被告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经济损

    失(以200 万元为基数,自1995 年12 月8 日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计算);驳回原告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8662 元,财产保全费2052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662 元,均由公司负担。我公司对此判决有异议,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2005 年12 月12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鲁民二终字第318 号《民事判决书》对公司做

    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 年2 月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的

    (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将我公司有的山东金泰生物工程有限

    公司的股权400 万股过户到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名下,抵偿本案欠款295.12 万元人民币;对剩余债

    务1,505,182.00 元人民币执行程序终结,发放债权凭证。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4 年7 月21 日、2006

    年4 月15 日和2008 年2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007 年7 月6 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预案》,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俊钦先生仍在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

    的有关工作暂时处于停滞状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

    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本公司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业绩预亏原因:2009 年公司实现盈利主要原因是银行减免利息所致,本年度公司1-9 月仅实现营

    业总收入396.37 万元,发生营业总成本为1402.01 万元,入不敷出,预计第四季度公司生产经营仍不

    能发生实质性改观。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云

    2010 年10 月25 日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6

    §4 附录

    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 年9 月30 日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522.10 235,652.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78,382.43 459,326.56

    预付款项 1,208,467.00 1,301,367.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0,478.28 449,043.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613,281.67 5,873,977.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835,131.48 8,319,366.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41,072.40 1,159,252.5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981,592.28 24,906,683.15

    在建工程 218,308.10 218,308.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044,384.98 19,576,650.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85,357.76 45,860,894.44

    资产总计 51,920,489.24 54,180,261.24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492,419.84 4,620,380.76

    预收款项 5,660,852.29 6,395,102.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1,693,760.44 19,431,569.66

    应交税费 10,792,654.87 10,661,285.7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83,649.69 983,649.69

    其他应付款 211,179,830.94 204,597,245.2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9,803,168.07 271,689,233.4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79,803,168.07 271,689,233.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8,107,148.00 148,107,148.00

    资本公积 10,600,529.98 10,600,529.98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373,566.74 16,373,566.7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02,963,923.55 -392,590,216.9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7,882,678.83 -217,508,972.2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7,882,678.83 -217,508,972.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920,489.24 54,180,261.24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 年9 月30 日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254.25 235,476.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7,473.17 405,688.15

    存货 3,506,992.89 3,506,992.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798,720.31 4,148,157.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407,915.98 25,726,096.0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2,302,013.66 23,144,912.3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044,384.98 19,576,650.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754,314.62 68,447,659.16

    资产总计 70,553,034.93 72,595,816.55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48,756.28 3,148,756.28

    预收款项 4,383,741.11 5,117,991.11

    应付职工薪酬 13,944,854.36 12,192,573.69

    应交税费 10,727,893.10 10,548,084.2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83,649.69 983,649.69

    其他应付款 244,038,014.74 237,568,923.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2,226,909.28 294,559,978.4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02,226,909.28 294,559,978.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8,107,148.00 148,107,148.00

    资本公积 10,600,529.98 10,600,529.98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373,566.74 16,373,566.7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06,755,119.07 -397,045,406.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1,673,874.35 -221,964,161.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0,553,034.93 72,595,816.55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4.2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上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

    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654,608.59 978,627.26 3,963,738.71 2,256,773.04

    其中:营业收入 654,608.59 978,627.26 3,963,738.71 2,256,773.0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

    二、营业总成本 4,567,101.46 5,647,704.97 14,020,128.87 14,994,258.03

    其中:营业成本 329,932.35 491,998.10 2,257,174.17 1,388,603.1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

    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

    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19.60 7,098.14 31,286.89 16,080.32

    销售费用 491.06 592.05 2,031.71 5,810.69

    管理费用 1,815,637.96 1,674,590.48 5,069,119.58 5,453,323.64

    财务费用 2,346,534.16 2,643,672.85 6,533,539.27 7,283,497.03

    资产减值损失 68,986.33 829,753.35 126,977.25 846,943.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53,728.33 -121,006.29 -318,180.11 -199,245.60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3,728.33 -121,006.29 -318,180.11 -199,245.60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4,166,221.20 -4,790,084.00 -10,374,570.27 -12,936,730.59

    加:营业外收入 5,998,278.87 1,524.39 6,075,110.83

    减:营业外支出 466.53 660.74 5,898.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166,221.20 1,207,728.34 -10,373,706.62 -6,867,518.69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166,221.20 1,207,728.34 -10,373,706.62 -6,867,51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4,166,221.20 1,207,728.34 -10,373,706.62 -6,867,518.69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1 -0.07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1 -0.07 -0.05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4,166,221.20 1,207,728.34 -10,373,706.62 -6,867,51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4,166,221.20 1,207,728.34 -10,373,706.62 -6,867,518.6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1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 月)

    上期金额

    (7-9 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

    告期期末金额

    (1-9 月)

    一、营业收入 1,030,250.00

    减:营业成本 180,808.89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287,183.06 1,139,754.15 3,588,977.01 4,156,757.53

    财务费用 2,346,217.45 2,643,440.25 6,506,579.42 7,282,714.26

    资产减值损失 136,373.87 762,589.17 146,941.42 753,826.2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53,728.33 -121,006.29 -318,180.11 -199,245.60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3,728.33 -121,006.29 -318,180.11 -199,245.6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4,023,502.71 -4,666,789.86 -9,711,236.85 -12,392,543.66

    加:营业外收入 5,998,278.97 1,524.39 5,998,278.87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023,502.71 1,331,489.11 -9,709,712.46 -6,394,264.79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023,502.71 1,331,489.11 -9,709,712.46 -6,394,264.79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

    4.3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2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 年1—9 月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68,040.05 3,197,330.8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8,774.94 124,646.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66,814.99 3,321,977.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3,071.72 1,289,501.7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0,060.99 1,172,001.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4,063.95 313,218.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2,216.00 883,540.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39,412.66 3,658,262.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597.67 -336,285.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381.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381.00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81.00 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0,000.00 53,266,841.1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0,000.00 53,266,841.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605,175.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1,151.81 18,107,744.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99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151.81 52,913,91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48.19 352,921.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130.48 16,636.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5,652.58 233,562.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22.10 250,199.06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60038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 年1—9 月

    编制单位: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1-9 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69,724.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774.94 37,814.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774.94 1,607,538.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71,863.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00.00 121,499.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4,228.37 851,496.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5,228.37 1,944,860.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453.43 -337,321.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0,000.00 53,266,841.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0,000.00 53,266,841.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605,175.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2,768.67 18,107,744.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99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768.67 52,913,919.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231.33 352,921.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222.10 15,599.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5,476.35 233,171.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254.25 248,771.91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顺付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顺付